在夫子庙建康路上有两家相邻而开的小郑酥烧饼店,到底哪家才是正宗的小郑酥烧饼,各有各的说法,为了这事还打过官司。最近,这起案件有了新的变化。
法院判决:原告朱记小郑酥烧饼败诉
建康路170号的两家小郑酥烧饼。右边是原告朱丙山经营的朱记小郑酥烧饼,左边是被告郑少游开的小郑酥烧饼。两家都经营鸭油烧饼多年。
2016年朱丙山向国家申请了“小郑酥烧饼”的注册商标,之后起诉隔壁的郑少游侵犯自己的商标权,要求赔偿损失十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朱丙山是小郑酥烧饼商标的合法持有人,但从过往的媒体报道和网络宣传看,被告郑少游经营的小郑酥烧饼在原告注册日期之前,故不存在侵权,驳回了朱记小郑酥烧饼的诉讼请求。
原告朱丙山不服,上诉到中院,中院维持了原判。 原告表示会继续上诉。
“小郑酥烧饼”商标权纷争不断,结果两败俱伤
根据判决结果,被告郑少游只能在原地继续使用小郑酥烧饼的名号,日后若想在开分店必须更名。
在二审中,南京中院有一个观点:郑少游使用“小郑酥烧饼”的时间为2005年,朱丙山首次使用小郑酥烧饼的名号为2007年,无论是原告首次使用还是后期注册,都晚于被告。
郑少游以这个观点在北京知识产权庭起诉了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商标评审的事实有误。2019年2月,北京的法院判决撤销了朱丙山的“小郑酥烧饼”的注册商标。
这意味着朱丙山暂时不能使用小郑酥烧饼的名号扩大经营。原告表示不服判决。他说自己早在2007年就在健康路开店卖烧饼,被告郑少游在2012年才搬到自家隔壁,完全是抢生意。
更何况,被告一直对外宣称自己曾是他家学徒。
虽然这一说法没有得到任何一家法院的认可,但却让原告很受伤。
至于为什么双方都选择了“小郑”这个辨识度不高的名字。郑少游的家属表示,是因为老板姓郑且是六合区小郑云人,故名小郑。
朱丙山则说,自己最早在郑和公园一带流动叫卖烧饼,为增加亲切感所以起名“小郑”。
双方都表示会将这场商标争夺的官司继续下去,我们也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