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然资源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实施本年度住宅用地分类调控目标。地级以上城市、地州盟所在地和百万人口以上县(县级市),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截至2019年3月),结合本地土地市场实际,切实优化住宅用地供应,实施差别化调控政策,在上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目标基础上,调整确定2019年住宅用地供应“五类”(显著增加、增加、持平、适当减少、减少直至暂停)调控目标。
其中,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适当减少供地;18-12个月的,维持供地持平水平;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要显著增加并加快供地。
在同策研究院总监张宏伟看来,自然资源部重申针对土地供应的调控措施,主要与目前全国库存不均衡有关。而对于大部分城市来说,目前确实需要增加土地供应。
国家统计局最新的数据显示,截至3月末,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51646万平方米,环比2月末减少605万平方米,这一数据也创下近61个月(自2014年2月末以来)的最低。
另根据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近日发布的《2019年第一季度全国主要城市地价监测报告》,全国地价总体水平温和上行,综合、商服、住宅地价环比、同比增速均持续放缓。报告称,下一步要关注地方政策微调下的市场动态及预期引导,在强化地方主体责任的同时,严格落实中央对地方的督察问责。另外,还要持续跟踪转型升级与结构调整进程中的产业用地市场运行状况。
众所周知,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重大民生问题。为此,《通知》指出,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履行好监管指导责任。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确保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保障调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