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重庆市沙坪坝区王某兰假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之名,蛊惑公众购买“课程”成为“创客”,并通过发展下线获得返利。近日,因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王某兰被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重庆警方查明,“创客”传销案源自深圳市帮扶农商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22日,假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之名,宣称其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民政部、全国工商联、国家信息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投资公司联合成立了“国家数字资产研究院”,并获得“中国双创联盟工作委员会”“国家商品积分交易中心”“国家PPP存量资产交易平台”等3个国家级牌照,虚构、渲染其“红色背景”和“国家支持”,蛊惑社会公众投资加盟“双创帮扶”项目,谎称该项目是为数百万复转军人和大学毕业生创业、创新服务的,以帮助他们成为“创客”。
而要成为“创客”,就要先花“学费”购买会员课程。根据该公司的规定,花1000元可购买初级会员课程,花5000元可购买中级会员课程,花1万元可购买高级会员课程。购买课程后,“创客”可获得与所购金额等同的积分,用于在“双创帮扶”网上购买商品,或者待公司上市后购买原始股。
2016年11月,王某兰经周某(已判刑)介绍,通过购买会员课程成为了一名“创客”,后又花费20万元购得重庆九龙坡区的区域代理资格,并分别介绍王某某、邓某某购得了渝中区和大足区的区域代理资格。
王某兰称,“创客”真正的收益是通过发展下线获得返利。她自己在沙坪坝区、九龙坡区等地共发展“创客”下线3层以上,成员达30人。
2017年11月20日,王某兰主动向重庆市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王某兰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兰通过加入深圳市帮扶农商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构建的传销组织,出资购买代理权,在成为区域代理“创客”之后,积极发展下线会员,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以骗取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鉴于被告人王某兰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据此,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王某兰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