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荣县创新建立“保健”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图:执法人员检查保健产品。
■本报记者 刘铭
百日行动虽然结束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还将继续。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四川荣县采访了解到,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视建立“保健”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结合百日行动中发现的监管难点和法律盲点,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了《荣县保健功能产品经营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把散见于各部法律法规中针对“保健”市场的要求进行了集纳罗列,便于经营者遵守。此创新举措得到了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的肯定。
起草
瞄准盲点
1月8日、11日,荣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连续对荣县大佛景区餐饮单位进行日常检查,发现当事人罗某正在对170余名中老年人以会销形式售卖阿胶片、阿胶糕等产品。罗某以免费赠送药酒为诱饵,吸引中老年人参加集会,通过播放阿胶广告,高价推销另一厂家生产的保健食品阿胶片和普通食品阿胶糕,该阿胶糕并没有驴的成分。
据介绍,从2017年开始,荣县市场监管局采取多种形式,规范保健功能产品的经营行为,迄今已立案查处了10多起案件。从能放出“神水”的饮水机、号称“神灯”的电磁波普治疗器,到可以净化血液延缓衰老的养生变色壶、热到48℃可杀死癌细胞的玉石床垫……“保健”市场乱象丛生,让不少老年人上当受骗,也给市场监管带来了难度。“我们在查办案件、规范市场、处理消费者投诉的过程中,发现存在很多问题,一些经营者法律知识缺乏,守法意识淡薄,违法而不自知。”荣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徐凤初说,“根据投诉举报的焦点、社会关注的热点、监督管理的盲点和调查取证的难点,结合荣县的工作实际制定了《规范》,意在规范执法行为,使执法监管更加规范。同时,把散见于《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各部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中针对‘保健’市场的监管要求,进行了归集罗列,便于经营者遵守。”
徐凤初告诉记者,《规范》共有36条,由分管消保工作的副局长李焕军起草,“每条都有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依据”。同时,《规范》结合荣县工作实际,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了拓展引申和细化明确,具有较强的政策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最后,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规范》于3月28日向社会公布,4月1日起正式试行。
实施
全面从严
“《规范》体现了特定形势下严格监督管理的要求。”徐凤初说,治乱象用重典、除顽疾需猛药,《规范》是在开展“保健”市场专项整治,规范“保健”市场秩序特定的背景下制定的更加严格的行为规范和监管措施,根据整治规范进展情况,逐步放宽至恢复常规监管。
因此,“严”是《规范》最显著的特点,其中对保健功能产品范围、经营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实施更加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条件;对会销活动实行报告制度;对宣传和广告行为要求更加明确和严格;明确了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充分体现了对消费者信息的保护。
比如,《规范》规定,举办会销活动应当提前两天向辖区市场监管所电话报告,否则予以驱散、取缔处置。保健食品经营实行“一证一照一址”,在核准的经营场所之外从事销售活动的,按无证无照经营查处。
“讲课”是会销实施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重要环节。《规范》要求,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应当在显著位置张贴“保健食品(食品)不得宣称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食品(食品)不能代替药物”等警示说明和声明。开展会销宣传活动的,应当在播放视频、课件等之前播放上述警示说明和声明。有讲解人员的,还应当首先进行警示说明和声明。
《规范》还要求,会销宣传场所不得销售只限于摆放、展示最小销售计算单位的一件、盒、瓶的商品,以避免消费者被当场鼓动、诱导而冲动或者从众购买。要求不得以预收款、还本销售形式销售保健食品、食品等。所销售的保健品实际进价、市场售价远低于固定标注的全国统一零售价,且无法说明降价理由的,按虚假标识和虚假宣传论处。
据了解,外地人到本地搞会销,人生地不熟,但可以在短时间通知上千名老年人准时参加,证明有本地人为其提供老年人群的信息,或者代为通知、拉拢。《规范》规定,为获取报酬或者其他利益,向经营者或者会销组织者提供老年人群个人电话、微信号、QQ号,或者代为组织、通知、拉拢、介绍、加群,为非法经营和非法宣传活动提供便利的,按非法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处理,造成严重危害和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与此同时,针对“七天会销”“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关门跑路”等造成售后服务和遗留问题无人负责,投诉举报无法联系的现象,参照银行办理信用卡的做法,《规范》规定户籍或者常住地不在荣县行政区域内的经营者,除提供实名制办理的通信号码等联系方式外,还应当提供至少一名有经常联系的亲友通信号码作为紧急联系人,填写《经营者联系方式和送达地址确认书》。
《规范》有利于执法人员收集、提取、固定证据,明确经营场所和会销场所为公共场所,消费者有权对现场进行录音录像。执法人员可以在不亮明身份,不出示执法证件的情况下,对经营场所和会销现场进行录音录像取证(可事后经当事人确认),可以检查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通信工具,责令经营者提供相关的聊天记录、交易记录、收付款记录等,并提取证据。当事人对电脑、U盘、手机等设备和文件设置密码,或者强行删除、强行断电,视为拒绝接受检查或者销毁证据。
关键
管住场地
“在实践中我们体会到,经营场所是会销监管的关键环节。”徐凤初说,“《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会销场地的提供者有报备、查验等义务,必须查验当事人的营业执照、食品许可证等,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发生消费纠纷当事人跑了,还要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规范》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集纳和重申。第二十五条规定:“宾馆、酒店、山庄、农家乐等经营者不得为无证无照经营和非法会销活动提供场所和餐饮、住宿服务等便利条件,应当认真审查经营者的证照和身份等信息,对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举报,发现有针对老年人的会销活动应报告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4月17日,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门召开了“保健”市场经营者培训会暨行政约谈会,200多人参加培训,其中就包括有条件为经营保健功能产品经营者提供会销场所的酒店、宾馆、大中型餐饮店等。会上签订了承诺书。培训结束后还组织进行了专题考试。
据悉,在“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第21期工作简报上,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肯定了荣县的创新举措。同时,经过百日行动整治,荣县全县以老年人为对象进行的保健品会销的经营者歇业、停业达1/3以上。
(图片由荣县市场监管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