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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给车商敲“警钟” 质量和服务成投诉热点
江苏消费网 (2019-05-05)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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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南宁讯(记者顾艳伟)4月24日,广西区消委会联合广西汽车流通协会召开“信用广西·让消费更满意”——汽车流通行业信用建设培训座谈会,广西区消委会秘书长陈继辉为参会的汽车销售企业敲响了“警钟”。

  记者从会上获悉,2018年,广西涉及汽车质量和服务方面的投诉共1742件。投诉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购车合同纠纷,经营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承诺),消费者付款后被告知无法办理车贷、无法办理车辆登记、逾期不交付车辆、“二手车”充当新车等问题;设置消费陷阱,常用配件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车辆维修遭遇“小病大修”陷阱;履行国家“三包”规定不到位,遇车辆异响、途中熄火、轮胎鼓包、车门窗故障等问题,销售商时常推卸责任;消费者购买车辆时,时常会被强制接受其提供的“捆绑”服务,并强制消费者向其指定的单位购买保险。

  陈继辉表示,当前汽车商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良好的售后已经成为汽车销售行业吸引消费者的法宝。近年来,广西汽车投诉情况和近期发生的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凸显了当前汽车消费维权难和信用建设的缺失。中消协2019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就是要引导企业树立信用意识,解决消费领域企业信用机制建设不够完善等问题。

  他呼吁,经营者要坚持“消费者优先”理念,正视消费者合理诉求,主动检视自身问题,积极、妥善处理相关投诉,诚信、快捷解决消费纠纷;希望汽车行业组织强化行业自律和内部约束,重视和听取消费者意见,及时修改完善汽车行业的相关规则,加强服务监督、数据监控、风险管理,消除对消费者权利的不当限制,推动建立行业信用约束机制,将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者列入黑名单,实现有效行业治理。

  会上,广西汽车流通协会负责人通报了广西汽车行业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情况,并向汽车销售企业发出“提升汽车行业售后服务消费者满意度暨诚信经营活动”倡议,引导行业重视消费者诉求,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编辑:张宜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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