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贵阳讯(记者刘文新)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近日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酒类、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12类食品501批次样品。抽检发现不合格样品18批次。
抽检结果显示,有3批次酒类样品存在不合格项目。铜仁市鸿泰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烟台华夏长城(中粮)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長城干红葡萄酒,酒精度、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贞丰县欧世华联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梅河口市爱华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冰奥紫莓味朗姆鸡尾酒,贵州晨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通化市雪冰花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鸡尾预调酒(蓝莓味),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本次抽检还发现,赤水市山里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贵州赤水黔老翁晒醋有限公司生产的古法手工晒酱油,氨基酸态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州圣鲜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花螺,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赫章县新水果批发市场冷冻食品店销售的鸡爪,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赫章县福万家超市(二分店)销售的韭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此外,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还有小汤圆、腊肉、菜籽油、特鲜酱油、黄豆酱等,不合格项目涉及甜蜜素、山梨酸及其钾盐、苯甲酸及其钠盐、亚硝酸盐、苯并[a]芘、镉、氨基酸态氮、总酸、蛋白质等指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州)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黔南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