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讯(记者黄劼)记者近日了解到,深圳市消委会联合福田区消委会、龙岗区消委会和光明区消委会推送6家预付式消费“跑路”、经营者失联和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企业及其经营者信用信息。这6家企业分别是:深圳星光成人歌唱艺术培训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拳求搏击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健之美健身游泳俱乐部、深圳市健之美健身有限公司、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美尚发艺中心和远英出国服务有限公司。
据了解,今年9月10日,深圳福田区消委会收到消费者刘女士投诉称,2016年3月18日她与深圳星光成人歌唱艺术培训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培训合同。该公司以“满两年一次性返还全额学费”的方式收取刘女士培训预付款4.82万元。今年合同到期后,该公司以资金不足为由不予返款。
福田区消委会受理投诉后,多次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始终无法取得联系。9月28日,福田区消委会到该公司注册地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已停止营业。次日,福田区消委会向该公司寄送了信用推送告知函,因经营者不在原址被退回。依据相关法律及信用管理条例,深圳市消委会将该企业信息及其法定代表人何雪利推送至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等征信机构。
今年9月,龙岗区消委会接到大量消费者投诉深圳市拳求搏击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反映购买了该健身房的健身卡,缴纳了会费,但商家迟迟未营业。9月30日,工作人员致电商家负责人李先生,其告知因消防及股东内部沟通问题,目前健身俱乐部无法正常营业,但会变卖器械,退回消费者费用。
10月16日,工作人员上门发现该商家大门紧闭,再次致电商家负责人,对方提示已关机。经多方联系,并经街道办、社区、派出所、市场监管介入,该公司均无法开业也不予退费。依据相关法律及信用管理条例,深圳市消委会将该企业信息及其法定代表人周德华推送至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等征信机构。
今年4月,有消费者反映称,其在上海与远英出国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出国直考服务合同,并缴纳费用5.5万元,直至10月,商家仍未能按照合同承诺提供课程。随后,远英出国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消费者约定于2018年10月25日前退还4.52万元费用,解除合同。但是,消费者至今未收到退款。
深圳市消委会受理投诉后联系远英出国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国梁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深圳市消委会寄送的约谈函、信用信息推送告知函均无回复。该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A栋201室秘书楼,且未登记实际经营地址。消委会无法与总公司取得联系。该公司不履行约定且不退款,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和信用管理办法,深圳市消委会将该企业信息及其法定代表人陈国梁推送至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等征信机构。
另外3家被推送的企业是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美尚发艺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健之美健身游泳俱乐部、深圳市健之美健身有限公司。《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深圳消委会了解到,此次信用推送有3个特点:首次将失信个体工商户及其负责人推送至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等征信机构;首次将总公司注册地在深圳,外地分公司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企业推送至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等征信机构;首次推送正常营业但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企业及其经营者信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