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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南通支出贫困家庭医疗费超3万,多出部分政府掏4成
江苏消费网 (2018-12-14)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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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3日上午,记者从南通市民政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年初,南通将“对市区因病致贫家庭实施救助”列为了2018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近日,南通市民政局出台了《南通市市区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办法》(简称《办法》)。《办法》从支出和收入方面综合考量,对救助对象进行认定,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救助范围。居民从2019年1月1日文件实施后即可申请。

  据介绍,《办法》的救助对象包括具有南通市区(崇川区、港闸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家庭(含户口已迁出但仍由其家庭供养的国内全日制在校就读的子女)。已按照《南通市市区医疗救助办法》享受医疗救助的对象(实施内脏器官移植或者骨髓移植的除外)不适用该政策。

  根据致贫程度,采用医疗救助、生活救助两种方式。申请医疗救助满足相应条件后,救助标准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家庭医疗刚性支出以3万元为起付线,3万元以上(含本数)部分给予40%的救助,学龄前儿童及仍在国内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子女本人给予45%的救助,家庭救助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家庭成员中因患重大疾病,实施内脏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手术的,在享受上述救助后,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器官移植相关证明,一次性再给予10万元医疗救助保障金。

  申请生活救助的,家庭医疗刚性支出大于可支配收入的,按南通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人均12个月给予一次性全额救助;低于可支配收入的,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0%,按人均12个月给予一次性救助。

  据南通市民政局局长王国平介绍,近年来,南通市民政局以政策衔接为突破口,不断强化救助工作,全面助力脱贫攻坚。目前南通已将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中重大疾病患者,因病致瘫(截瘫)丧失劳动能力者,80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持一、二级精神残疾证患者等五类对象,全部纳入了医疗救助范围。并着重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家庭或个人,给予临时性、应急性、过渡性专项救助。截至今年三季度,共临时救助17808人次。

  除加强政策保障外,近年来市民政局也在积极撬动社会资本。如今南通市区已实施自然灾害保险制度,87万户籍居民、32万户籍家庭由政府全额买单,灾后救助额最高达20万元。与此同时,民政局不断完善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横向实现与14个部门的20种业务信息交换;纵向上,向上与江苏省核对系统对接,向下实现与六县市区核对系统对接,基本实现纵横覆盖互补,为精准救助、精准扶贫提供重要支撑。(严君臣)

编辑:孙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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