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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闻

未明确告知有效期限 陪练课程未用完费用不退
江苏消费网 (2017-09-04)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阅读:

  ■本报记者 李毅

  近日,北京消费者李先生反映,自己在58同城报了陪练课程,还剩余两个小时课程未用便被告知过期,而自己从报班开始就未收到有期限规定的通知。李先生认为,这严重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要求商家退款。《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调查发现,58同城多家汽车陪练公司存在信息缺失的情况。

  反映:

  未告知有效期

  2016年11月15日,李先生在58同城上看到北京万茂达汽车陪练公司的陪练广告后,拨通了该公司客服电话。客服随即为李先生安排了教练,一位蔡姓教练当天便开车带李先生练车。两小时后,蔡教练提出让李先生报陪练10个小时800元的课程。感觉教练授课还不错,李先生当即就交了钱,蔡教练为其开了收据,并未说其他的事项。

  接下来一个月,李先生陆续练了8个小时,还剩两个小时没有用,陪练公司和蔡师傅也没有再和李先生联系。

  今年8月16日,李先生联系陪练公司时被告知,该课程时效性仅半年,目前已过期,剩余两节课160元费用不退。而李先生对陪练有效期一事却一无所知。“当时该陪练公司在58同城和糯米网上发布的广告均没有提及课程有效期。”李先生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自始至终陪练和公司也没有对其告知。

  对李先生的质疑,陪练公司对其解释为:“该公司官网有明确说明,李先生自己应注意并知晓。”

  李先生认为,自己只注意了58同城的广告,且打电话咨询后,对方很快就派出陪练师傅,无暇顾及其他信息。李先生希望北京万茂达汽车陪练公司能够将剩余费用退还,或者完成课时培训,并修改霸王期限条款,对消费者尽到告知义务。

  调查:

  多家陪练公司信息缺失

  8月18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北京万茂达汽车陪练公司咨询陪练课程。“零约90元/小时,办卡10小时800元,20小时1500元。”工作人员张某耐心地为记者介绍价格,但自始至终未提及其他。记者追问是否需要签合同,张某表示“会开收据,用的是公司正规专用章,不签合同是为了方便学员”。

  张某提醒说,如果“协议”形成后,学员要求退费,需要扣除总费用的30%作为手续费。记者问张某,有没有时效性规定?张某表示,有6个月的时效性,但是很多学员都能学完,具体情况可咨询其官网。

  记者在北京市万茂达汽车陪练公司官网查询到一份“北京市万茂达汽车陪练协议”,协议中规定“训练服务开始后,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练车的,扣培训班全款的30%作为违约金。有效期为五个月,乙方应在有效期内练完,过期所剩时间款项不退”。协议留有甲乙双方签字区域。

  记者随后在58同城上查询发现,类似这种汽车陪练公司不在少数。记者注意到一家名为“新东方汽车陪练学校”的广告,打开广告后看到信息介绍中只有公司简介和价格描述,没有任何权责规定。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该公司的总部名为北京四海军陪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新东方是其下属子公司,盖章盖总部的章。记者进一步询问培训规定内容,工作人员表示,有效期为3个月,过期不退费。记者询问有无官网,工作人员表示58同城就可以看到,如果找官网可以去搜狗或者百度查询一下。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记者找到了北京四海军陪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官网,但是没有找到任何有效内容。

  记者查询多家汽车陪练公司广告,发现广告内容较为混乱,关键信息缺失,且多家公司未提及签合同和有限期的事项。

  律师:

  经营者有告知义务

  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哲锋认为,经营者应当提前如实告知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存在的限制性规定。这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知情权,只有在知情权得以保障的前提下,消费者才可能充分行使其选择权。“尽管部分驾校认为在自己官网上有制式协议的具体内容,但是在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应该明确向消费者告知,或提醒消费者去官网查看”。

  赵哲锋提醒消费者,无论何种消费行为,最好能将双方的权利义务落实在书面文字上,尤其是一些商家承诺的具体内容。日后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就可以依据双方的书面约定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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