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左菁 记者 吴采平)武汉消费者郑先生的手机卡被人冒名补办,导致绑定银行卡的支付宝被转走24万元。近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裁定,运营商承担40%的责任,消费者本人承担60%的责任。
2008年6月初,消费者郑先生在某通信公司开办了手机号,后用该手机号注册支付宝并绑定银行卡。2015年6月,谢某持本人身份证及伪造的郑先生临时身份证,来到同一家通信公司的营业厅,办理了郑先生手机卡补卡业务,营业厅受理了该业务。当天中午12时起,郑先生发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被陆续消费、转账,几天内共计损失24万元。郑先生发现手机卡被人冒名补办后,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通信公司赔偿其损失及利息。
法院审理后认为,通信营业厅审核证件不力,导致谢某补办了消费者郑先生的手机卡并造成郑先生经济损失,通信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与此同时,郑先生在发现手机突然无信号后,在明知其手机绑定了支付宝及银行卡的情况下,未及时通过电脑登录其支付宝冻结账户,未采取防范措施,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法院还认为,消费者郑先生身份证信息、手机号服务密码等泄露,也是导致其手机卡被冒名补办的因素。综上,法院就此案作出裁决,通信公司承担40%的责任,郑先生本人承担60%责任。
承办此案的法官表示,本案中,消费者郑先生因保管个人安全信息不善,以及未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承担了主要责任,教训深刻。这也提醒广大移动支付平台客户,切勿向他人泄露身份证、银行卡等隐私关键信息,尽量选择动态口令、数字证书等安全产品,给支付宝、微信等账户分别设置高安全级别的密码。一旦遇到手机停止服务、手机卡失效的情形,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时解绑支付宝及银行卡,随时保障账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