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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适应新常态 携手共治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
江苏消费网 (2015-03-1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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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15年3·15来临之际,为展示新《消法》实施一周年来江苏所取得的显著成效,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共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中国消费者报江苏记者站专访了江苏省工商局局长王元慧、江苏省消费者协会会长孙连才、江苏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童天武。访谈内容已在中国消费者报3月9日出刊的《3·15维权宝典》上刊登,具体内容如下:

 

315寄语:适应新常态 开创新局面

 


 

 

江苏省工商局局长 王元慧

 

江苏省工商机关将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有效整合政府部门、行业组织、新闻媒体和公众广泛参与的维权合力,强化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管,深入推进12315平台标准化和基层维权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向消费者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创新机制 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

 

江苏 打造“大消保”促协同共治

访江苏省工商局副局长、江苏省消费者协会会长孙连才

 

近年来,江苏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把握住新形势下消费维权工作的新特点,形成消费维权合力,提高维权效能,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取得了显著成绩。

 

近日,江苏省工商局副局长、江苏省消费者协会会长孙连才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就2015年江苏消费维权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和新举措等主题进行了阐述。

 


 

江苏省工商局副局长、江苏省消费者协会会长孙连才

 

孙连才表示,面对复杂多变的消费环境,江苏省各级消协组织坚持以消费纠纷调解工作为基点,全面履责,省、市、县(市、区)三级消协准确定位各自的维权角色,相互协作、形成合力。

 

2015年,江苏全省各级消协组织将把化解各类消费纠纷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认真做好。一要加强消费纠纷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和反馈工作,既注重调处,更注重预防,努力做到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要掌握信息动态,做好前期工作。二要善于依靠“一会两站”和广大维权志愿者,坚持法、理、情相结合,灵活运用行政、法律、教育等调处手段,善于采取柔性化、个性化、多样化的调处形式,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地开展投诉调解工作。三要善于运用人民调解、诉调对接以及社会大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从单打独斗向整体联动转变,不断增强调解工作实效。

 

针对构建“大消保”格局工作,孙连才表示,积极搭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平台,促进形成大维权、大调解的社会治理格局是2015年贯穿全省消协工作的重要思路。

 

首先,要加强与理事单位的联系与沟通,通过建立日常互联机制,联动开展专项消费维权工作等有效方式,发挥各理事单位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专业优势,提高消协组织和理事单位的融合度,促进全省消费维权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其次,要积极与民生消费相关的行业组织联合开展行业自律和引导工作,通过推广“诚信承诺联盟”,搭建网上消费维权和解平台,切实把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解决在源头,不断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要在维权难点和民生重点领域设立消费维权专家委员会,发挥专家委员会的专业化能力,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

 

再次,要充分运用放心消费创建和消协工作平台,推动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要提质增效,探索建立消费环境指数评价机制,完善考核测评体系,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凝聚消费环境建设合力。各级消协组织要协调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消费纠纷处理,积极推动公共服务垄断领域公益诉讼,大力支持消费者诉讼,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不断改善优化消费环境。全省各县级消协要着力加强个案的调处,要积极探索利用微信、微博、QQ群等新媒体手段,把“面对面”调解与“键与键”沟通结合起来,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通过上下联动,优势互补,力争在江苏全省消费维权工作中发挥中流砥柱的作用。

 

 

依法履职 营造和谐放心消费环境

 

紧扣消费热点 强化社会监督


 

组织召开公益诉讼研讨会。

 

据江苏省消协秘书长童天武介绍,2014年,江苏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工商部门强有力的指导下,以“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为主线,积极构建多元化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紧扣消费热点强化社会监督,深入开展江苏特色消费教育新模式与引导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诚信社会、促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服务江苏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等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是围绕新《消法》,广泛开展宣传与培训工作。全省各地消协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新《消法》宣传活动,共计发放新《消法》宣传册91万册,面向基层消协及经营者开展新《消法》培训场次达1225次。省消协相继走进省电信、省移动通信公司等单位,讲授新《消法》赋予企业的新义务、新责任。

 

盐城市消协开展了新《消法》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四进”活动,组织宣传逾60场次培训会。苏州市消保委通过戏曲评弹、6集30分钟动漫系列短片等方式诠释新《消法》;南通市消协利用平面媒体以图文并茂、结合案例的形式解读新《消法》;泰州市消协利用电视台栏目、电台广播等媒体宣传新《消法》。

 

二是创新消费维权新机制,提高维权救助社会影响力。2014年度,全省各级消协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356211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98741件,使消费者免受经济损失14573万元。

 

省消协制定了《江苏省消费者组织公开谴责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侵权经营者制度》,通过与媒体联合开辟维权专版,每月在“曝光台”栏目中发布相关案例,公开谴责不诚信的经营行为,让失信企业无处遁形。

 

此外,省消协还建立了“消费维权通”信息化平台,目前已在南京、淮安等地试点运行。其他城市也进行了因地制宜的积极探索,如徐州市消协开通了淮安经济区核心区城市消费维权网络快速通道,目前已成功解决消费纠纷419件。

 

三是支持诉讼、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新成效。各地消协认真贯彻省消协提出的支持消费者提起个案诉讼的工作要求,2014年全省支持消费者诉讼196件,其中最高获赔金额达26万元。

 

省消协还通过多种渠道向地方消协组织、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并就多起案件线索进行调研、论证,部分案件正在做诉前准备工作。此外,省消协还承办了由中消协举办的“消费维权公益诉讼及有关问题”研讨会,全国人大、最高法、中消协、法律界专家等代表就公益诉讼程序、公益诉讼导则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研讨。

编辑:胡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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