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讯(记者薛庆元)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办公厅新近出台《关于控制老城范围内学校医院合理规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动用问责制度,严禁老城范围内学校、医院原地扩建,引导教育、医疗优质资源向郊区和新区迁移,以带动人口疏散,加快老城功能疏散。
优化教育卫生资源空间布局,引导人口从老城向郊区、新区迁移,是此次《意见》的基本出发点。今后,南京老城内,停止立项新建大型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包括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省属医院、部队医院)不得在原地进行扩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除外);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在建项目资金尚未落实或需贷款的,暂缓建设,报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复审,并由同级政府负责保障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公立医院严禁豪华装修。
《意见》明确提出,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老城内违规新建或原地扩建的学校、医院及相关审批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严重超出规定床位数标准、未经批准开展项目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等的公立医院,进行通报批评,暂停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等级评审等审批和财政资金安排,并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据悉,这是南京首次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刚性约束学校、医院在老城原地扩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