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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保委调查发现 个人信息泄露维权难
江苏消费网 (2014-11-1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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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浩
  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了《个人信息保护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通过对从100位志愿者处收集的788条垃圾短信、227个骚扰电话进行数据分析发现,56%的垃圾短信为商业信息,另有30%为明显违法的信息。《报告》指出,新修订的《消法》实施后,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的情况依然存在,消费者饱受侵扰但维权困难。
  记者了解到,从志愿者处收集的788条垃圾短信中,56%为商业信息,其中,33%是关于商品的促销推销,28%是关于一般服务的促销推销,17%是关于金融投资的推销,13%是关于房屋租售的,还有9%为其他内容。
  227个骚扰电话中,86%为商业信息,9%为明显违法的信息,还有5%为其他内容。商业信息中39%是关于金融投资的推销,27%是关于房屋租售的,26%是关于一般服务的促销推销,还有8%为其他内容。32%的骚扰电话一开始都是自动语音播放,多数最后会自动或者可经用户选择而转入人工接听。《报告》指出,通过对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的分析,反映出明显的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在19%的骚扰电话中,话务员能准确说出机主的姓名、地址、车辆情况、车险信息、考试报名情况、家庭信息、投资账户、房屋租售情况、装修需求等个人信息,有些话务员甚至明确指出志愿者的手机号等个人信息是从别处得到的。
  此外,从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的内容来看,明显能够看出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途径。如注册考试后不断收到各类考试资料推销,车险到期之前收到多个公司保险推广信息,买房后不断收到家装推销广告。
  本次调查发现,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的覆盖面比较广,消费者受到侵扰的频率较高。活动期间有不同的志愿者陆续会收到来自同一号码或不同号码的内容相同的骚扰电话或垃圾短信,有些志愿者每天都会接到垃圾短信或骚扰电话。
  由于有些骚扰电话不显示号码或者显示的号码经过伪装或无法回拨,而且很多垃圾短信是伪基站发送的,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如本次调查中23%的垃圾短信是苹果手机收到的iMessage,而目前屏蔽和举报iMessage垃圾短信尚没有便捷的方法。《报告》指出,骚扰电话的话务员普遍没有意识到未经许可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是违法行为。有话务员在机主质问个人信息来源时,以信息化时代为由嘲笑机主落伍并用粗暴的语言对机主进行人身攻击,且不认为自己的行为违法。有的话务员明确说出机主的信息是从其他合作机构(如运营商、银行、保险、地产中介、医院、教育机构、广告公司、网站等)获得的,更有的话务员直接说机主的信息是被转卖的。另外,有些骚扰电话会以调查的名义套取机主个人信息。
  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陶爱莲表示,相关部门应细化法律规定,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政府应就个人信息保护制定更具体的法规,对个人信息的界限、收集和处理个人信息的原则、信息主体的权利、相关部门的处罚职权和处罚力度等进行详细规定,各相关行业组织应提出自律规范以细化个人信息保护技术和管理要求。针对个人信息保护不力的经营者,应将其信息泄露和滥用行为作为不良信息记录计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加强监督管理。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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