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维权要闻 >> 正文

维权要闻

转租信息失实 58同城应担责
江苏消费网 (2014-10-15)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阅读:

■张元帅 本报记者 周余涛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市民周先生向记者反映,今年4月7日,有人以他的名义在58同城网发布其公司转租的信息,发现假冒信息后,他立即致电58同城西安站要求提供信息发布者的IP地址,遭到拒绝,且网站迟迟不删除虚假信息。针对此事,记者进行了调查。

 

莫名接到求租电话

 

今年4月7日,周先生在家休息,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对方称在58同城网上看到周先生发布的公司办公房转租信息,因此打电话咨询。周先生感到莫名其妙,他并未在网上发布过转租的信息。此后,周先生陆陆续续接到多位求租者打来的电话,周先生只好不停地解释、致歉。

 

周先生登录58同城网查看,发现有人以他的名义在网上发布了公司转租信息。信息显示,周先生位于西安市吉祥路附近的写字间要转租,下面有周先生办公室的电话,发布日期为2014年4月7日。更让周先生感到郁闷的是,发布者在房源描述中写了这样一句话:“由于公司倒闭,现将公司所属办公场所低价贱卖”,后面还附有周先生的个人手机号码。“这是典型的恶意中伤,我公司并未倒闭,显然是有人居心叵测,不知道是出于什么目的,但是网站为什么不进行核实?”周先生说。随后,周先生联系58同城网西安站,向对方澄清了事实,并要求网站提供信息发布者的IP地址,遭到对方的拒绝,且迟迟未能删除虚假信息。

 

免费信息网站不管

 

近日,记者致电58同城网西安站,向对方反映了周先生的情况。网站负责人告诉记者,免费发布的信息管不了,网站的服务只针对会员。会员注册后向网站交费开通相应的端口,然后再提供相关营业执照等,证件齐全才能开通,发布什么样的内容由会员自己决定。会员在自己的权限内发布信息,但也有可能会员的账号和密码意外泄露,导致他人用会员的账号发布信息。

 

记者调查发现,周先生并未开通58同城账户,别人不可能冒用他的账户发布信息。随后,记者登录58同城网,在免费信息发布平台随便编辑了一条房屋出租信息,在发布之前,网站提醒要进行登录或者注册,并且说明注册或发布即代表已阅读并同意《58同城使用协议》。之后,记者用自己的账号登录58同城网并成功发布了信息。

 

记者注意到,《58同城使用协议》免责条款规定,由于58同城网上大多数的内容系用户自主、免费发布,网站不保证这些信息和用户联络方式的准确性、以及其所提供内容的质量、安全性或合法性;用户需要在适当的栏目或地区发布信息,所发布的信息内容应当真实、可靠并且不得违反58同城对信息发布的禁止性规定;用户需要对自行发表、上传或者转载的所有信息承担全部责任;如果用户违反协议内容导致58同城或第三方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或者受到威胁的,网站有权向相关当事人提供用户的相关信息。

 

网站应承担责任

 

西安市资深维权人士马世群表示,用户在网站开放平台发布免费信息侵犯了第三方权益,当受害人提出质疑后,网站就应立即进行核实并进行处理,这是网站的责任和义务。如果网站放任用户发布虚假信息,会造成人们对网络的不信任,与人们渴望诚信、呼唤诚信相背离。

 

陕西琴剑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建荣认为,网站作为信息发布平台对用户发布的信息具有审查责任。网站对用户发布的信息审查不实,在受害人投诉之后,应立即进行核查,如果属实,应立即进行删除。在此纠纷中,恶意发布信息的人已经涉嫌违法,并且网站有连带责任,当事人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发稿时,周先生已向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报案。

编辑:刘军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

宝应碧桂园承诺难兑现

“当时真的很冲动,现在终于松口气了。……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