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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通快递被撤销“申通STO”著名商标
江苏消费网 (2014-05-13)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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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上海市工商局获悉,曾于今年3月违规承接禁运品致使民航客机迫降的申通快递,其“申通STO”上海市著名商标称号已经被撤销。

 

申通快递是国内大型快递企业,据上海工商局介绍,“申通STO”注册商标在2012年12月8日第17次上海市著名商标评审会议上被认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有效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认定服务内容为“包裹投递;邮购货物的递送”。

 

据上海工商局介绍,2014年3月10日,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所属加盟企业违规承揽危险品快递业务,导致吉祥航空飞机临时迫降,危及民航安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根据《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为维护上海市著名商标的良好声誉,经上海市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审定,上海市工商局决定撤销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申通STO”上海市著名商标称号。(刘浩)

编辑:薛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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