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江苏范围内的廉租房与公租房将实行并轨运行,江苏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昨天做客在线访谈时提到,这两种保障房源并轨之后,将实行统一管理、租补分离,确保准入和退出有序。
江苏省住建厅副厅长彭向峰昨天介绍说,住建部要求从今年开始,将廉租房和公租房由原先的平行运行转为并轨运行,实际上江苏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就在扬州、太仓、泗洪进行了并轨试点,实际效果还不错。从今年1月起,新分配的公租房全部按照租金收取和补贴发放相分离的方式实施租金管理,往年已分配入住的公租房和原廉租房,在原租赁合同期满后,也将按照租补分离的方式实施租金管理。
公租房的准入和退出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副处长汪享生补充说,公租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
去年,北京推出了全新的保障房形式“自住型商品房”。对于这类地方政府和保障对象共有产权的保障房,江苏是否也会跟进呢?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处长曹云华认为,这是一种值得肯定的住房保障实现方式,这一模式可以有效解决过去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存在的“牟利”可能,今年以来国务院提出要增加共有产权住房供应,江苏近期正在积极总结以往试点经验,下一步将出台分类指导意见,由各地因地制宜进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