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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推行美发美容《预付费服务合同》
江苏消费网 (2013-12-1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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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长春讯(记者李洪涛)近日,吉林省消费者协会、省美发美容行业协会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宣布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美发美容行业诚信工程,同时推广和使用《预付费服务合同》。

  吉林省消协秘书长张光宇表示,从12月起,利用3年的时间有计划地开展吉林省美发美容行业诚信工程,完善和建立健全行业标准,强化美发美容服务行业规范,提升服务质量,逐步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规范行业市场秩序,培育服务品牌,培养技术人才。

  吉林省美发美容行业协会秘书长贾东平表示,将开展美发美容行业等级评定工作,成立吉林省美发美容行业等级评定委员会,开展企业星级评定;会同卫生、食药监、工商等部门,针对企业经营销售、使用的美发美容产品开展政策、法规培训和检查,杜绝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无证上岗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并颁发职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推动全行业实现持证上岗。

  在新闻通报会上,吉林省消协展示了美发美容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样本,消费者在接受美发美容服务时,可以要求与经营者签订此合同。

  记者注意到,该合同对消费者办卡的种类、费用支付方式、有效期、使用范围、使用权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针对当前美发美容行业极易发生消费纠纷的焦点问题,合同进行了详细约定,如规定消费者持有的卡的余额不足支付当次消费,可以用现金补足,并一次性享受原折扣;消费者在有效期内未使用完本卡内金额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延期,双方可协商重新约定使用期限、优惠幅度等。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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