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公布了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十大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典型案例。
近期,工商总局等八部门正在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广告监测发现,一些医药广告宣传的功能主治、适用人群、保健功能,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范围,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以及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等内容,给公众健康安全、合理用药带来危害,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上述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以及相关违法主体和产品,将联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停止广告发布,依法查处负有责任的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广告主,依法撤销和收回相关广告批准文号,暂停产品销售并列入“黑名单”重点监管。
十大典型违法广告分别是:
●“强阳保肾丸”违法药品广告,药品生产单位为北京御生堂集团石家庄制药有限公司。
●“复方蚂蚁活络胶囊”违法药品广告,药品生产单位为四平神农制药有限公司。
●“天麻追风膏”违法药品广告,药品生产单位为黑龙江全鸡药业有限公司。
●“活力源口服液”违法药品广告,药品生产单位为吉林省抚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麝香抗栓丸”违法药品广告,药品生产单位为吉林天强制药有限公司。
●“谷丙甘氨酸胶囊”违法药品广告,药品生产单位为湖北威士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黄豆苷元片”违法药品广告,药品生产单位为辽宁天铖制药有限公司。
●“魏氏磁疗骨痛贴”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医疗器械生产单位天水魏氏彤泰药业有限公司。
●“一元堂牌知本天韵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一元堂巢之安)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保健食品证件持有单位为武汉一元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海通牌奥复康片”(广告中标示名称美国奥复康)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保健食品证件持有单位为济南基业海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记者贾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