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洪敬谱 文/摄
70多岁的安徽合肥市民陈宗庭最近遇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新买的手机竟然自动扣费。不久前,他查话费单发现,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短短两周内,他”被接收”了58条增值服务短信,吸走了42元钱话费。接到投诉后,本报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自动扣费 8月24日,陈宗庭向本报安徽记者站反映,其于今年6月份在安徽电视台卫视频道看到一则上海吉家祥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的手机广告,推介一款“4代智能语音手机”,手机售价为299元、智能卡199元。他对其中打电话每分钟只要3分钱且待机时间超长的广告内容很感兴趣,很快便通过邮购的方式购买了一部手机和一个智能卡。
收到手机后,陈宗庭将自己的手机卡和智能卡同时放进了手机内。谁料,还没有用一个月,他突然接到短信通知,称话费余额不足,一查话费才发现“增值服务”费用异常。陈宗庭立即打电话给通讯运营商——合肥联通公司,客服人员告诉他,可能是因为他最近刚换的手机内置了可以自发短信的非法程序所致。为了进一步确认,陈宗庭打印了7月份的“增值服务”详单,证实了确实是内置程序所致。当月增值短信共计58条,话费少则1角钱,多则2元钱,共计42元。
随后,陈宗庭向安徽省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进行了举报。
一日数条 8月26日,陈宗庭向记者展示了他购买的手机,其外观酷似“苹果”手机,标称生产厂家是浙江省东阳市诚基电机有限公司,进网许可证号为02-8345-110176。
“当时看到有进网许可证,以为就可以放心使用了,谁料到竟然是吸费手机,发现问题后我赶紧把手机卡取了出来,不敢再用了。”陈宗庭对记者说。
记者在陈宗庭提供的今年7月份手机增值服务费详单上见到,从7月8日至7月23日,在短短2周的时间里,增值短信数量高达58条,具体情况如下:7月8日22点零分11秒至7月8日22点03分59秒,有7条增值短信;7月9日有增值短信12条;7月14日增值短信12条;7月16日增值短信5条;7月21日增值短信8条;7月23日增值短信6条。其中,接入号码为10669077、业务单位名称为“四川洋洲”的有4条,接入号码为10662008、业务名称为“神州掌讯”的有2条,接入号码为10669595、业务单位名称为“北京东方”的有8条,接入号码为10669881、业务单位名称为“宇宙之讯”的有6条,接入号码为10668888、业务单位名称为“新浪”的最多,高达27条。
“我从来没有订制过这些增值服务短信,我没想到通过电视台的广告信息购买的手机,竟然会是这种坑人的山寨手机。”陈宗庭向记者表示,他要求退掉手机并要回被恶意扣掉的话费,同时希望有关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查处。
先行退费 由于陈宗庭是联通用户,相关费用是通过联通扣除的。8月27日上午,记者将陈宗庭反映的情况转达给了中国联通安徽分公司客户服务部省级投诉处理中心。8月27日下午,该中心给记者回复,“经查询,陈宗庭的手机号码于2012年6月至7月点播了 10668888、10662008、10669077、10669595、10669881业务,每条2元,共计产生费用42元,均有上下行点播记录。由于其使用的手机为非品牌手机,可能为手机内置程序所致,建议其换手机进行测试。”“考虑陈宗庭是老客户,且年龄较大,不太懂得手机的一些功能,公司已申请将产生的42元相关费用先行退付到用户的账户,并将再向提供增值服务的相关公司追讨损失。同时,公司也已为陈宗庭屏蔽了相关增值业务服务。”中国联通安徽分公司客户服务部省级投诉处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8月27日下午,陈宗庭告诉记者,联通公司确实为他退了费,他对此表示满意。
8月下旬,记者试图联系新浪、北京东方等增值服务商,均无果。8月30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四川省洋洲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北京客服中心,一位工作人员了解了上述情况后介绍说,如果用户接受了该公司的增值短信服务,联通公司会把相关费用打入到该公司账户。针对消费者为何被强制接受增值短信服务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广告停播 8月27日上午,陈宗庭告诉记者,在安徽省工商局介入调查后,手机生产经销商上海吉家祥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与他进行了联系,表示同意退货退款。
8月30日上午,安徽省工商局广告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接到陈宗庭的投诉后,该处确定安徽电视台播放的相关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条款。之后,该处立即责令安徽电视台停止播放该广告,目前该电视台已经停播了该广告。
●观点 手机厂家涉嫌侵权 8月30日,安徽皖大律师事务所刘德礼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条款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且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同时,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结合上述案例,刘德礼律师分析指出,手机生产厂家未告知陈宗庭其销售的手机内有内置收费程序,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未选择的情况下被扣除话费,其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并涉嫌强制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可依法向相关企业索赔,并向相关部门及新闻媒体投诉或举报。 (洪敬谱)
●延伸 山寨机多藏吸费陷阱 一位通讯行业资深人士近日向记者透露了山寨手机吸费陷阱的内幕。
该业内人士说,很多山寨手机在出厂之时便已内置很多游戏、算命、音乐和视频点播等收费程序,使用者往往只要一点击名称目录,手机就会自动发送短信息订阅各类收费项目,有的甚至还会自动拨打高额收费电话。目前,手机吸费陷阱主要有3种,即语音类、短信类和梦网类。语音类主要是拨打声讯台,费用极高;短信类主要是订阅收费短信;梦网类主要是手机上网登陆页面等。收费形式有计时收费也有点播按条(次)收费,另外还有包月订阅收费。
该业内人士介绍说,手机吸费陷阱的制造者主要有通讯网络服务商、手机生产厂家、增值服务提供商(SP)。首先就是通讯网络服务商。任何SP提供的增值服务都必须通过运营商的许可。消费者被吸走的费用都是被通讯网络服务商先扣走,然后和SP分成。SP在手机生产厂家合作设置了吸费陷阱后,会同运营商签订相关协议,确定分成方案。
该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如果想避免手机内置菜单吸费,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关闭手机运营商提供的在线业务功能,屏蔽各类吸费服务商的收费确认触角。消费者可以直接拨打通讯服务商的客户服务电话,要求关门SP服务接入端口。
(洪敬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