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不宜骑“野马”
“驾驶代步车的老年人大多没有经过正规培训,因此对车辆的机械性能、交通标示和法规都不了解,这样上路怎么能够让家人放心?”南京市民刘女士认为老人并不适合驾驶老年代步车,她认为老人身体机能受限制,判断力和反应能力远比不上年轻人,遇到突发状况时,更容易出现意外,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
持同样看法的还有南京市民张先生,他曾准备给自家的老人购置一辆代步车,考虑再三后放弃了购买。“除了考虑安全问题之外,价格偏高也是我放弃的主要原因。”张先生说,2万元左右的价格对于他们家庭来说差不多是半年的收入,并且体型并不小的代步车的停车问题也困扰着他。“既安全又便宜,我还是赞成老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门”。“老年代步车上路须谨慎。”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王宝治说,首先从安全角度上看,代步车速度不低,大约能有每小时40公里至50公里,老年人由于年龄的关系,大脑、手脚、视力等反应迟缓,不利于开机动车。其次有些代步车安全性能太差、经常发生车架、弹簧、传动等断裂情况,质量根本不过关,根本不能上路。
没有路权
郑州市交巡警四大队民警高磊介绍,老年代步车通常为两种,一种是三轮车,一种是四轮车,虽然挂着“老年代步车”的牌子,却以燃油、燃气或电瓶为动力,属于机动车的范畴。而对于这类车国家未出台统一的检验合格技术标准,甚至有些老年代步车就是自己改装的,属三无产品,没有相关技术人员的指导,车辆安全性能低。目前,道路上很大一部分老年代步车,不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上牌登记目录范围内,不能上牌照,上路就属违法车辆。根据规定,上路行驶的老年代步车都应该被查处,驾驶人将会被处以暂扣车辆、罚款的处罚,因为无证驾驶,也可以对其处以 15日以下的拘留。但考虑到老年代步车的特殊驾驶群体,有些开车人甚至是残疾人,面对上路的老年代步车,交通执法部门也处在“管”与“不管”的尴尬境地。
南京市车管所工作人员向记者指出,无论是三轮还是四轮,燃油还是电动的老年代步车都不在上牌登记目录范围之内,因此,所有品牌的老年代步车都无法上牌,也不具备合法的上路资格,如果再拉人带客那就是违规营运了。该人士指出,老年代步车从结构上看不过是摩托或电动车的改装版,不同的是代步车没有合法的“路权”。
石家庄市交通局则明确表示,按照规定,老年代步车只能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如果代步车上了快车道,那么交管部门会责令其离开快车道。“市场上的代步车大多属于电瓶车,都没有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更没有经营许可证,不属于营运车辆。”石家庄市交通局运管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老年代步车的营运行为,因其没有号牌,政府部门无法对其监管。而且各部门对于老年代步车进行营运尚无法界定,仍属于个人行为。”
完善标准和管理
针对老年代步车泛滥的现状,有关部门该如何进行管理?坚决禁止生产销售老年代步车的“一刀切”做法是最好的方式吗?“加以引导和规范,而不是简单制止。”南京市质监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分析表示,有需求才会有市场,老年代步车的泛滥现象说明还是有部分老年人、残疾人群体有代步需求。“一刀切”的做法并不科学,应从源头着手,即从制定老年代步车的相关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入手,既满足特殊人群的代步需求,又不给社会的交通环境带来负担。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胡扬博士明确表示,现如今老年代步车随处可见,量大面广,涉及部门众多,要想禁绝不是一个部门、一个单位之力所能完成的。只有从生产上出台统一的检验合格技术标准,加大对生产环节的检查力度;对销售环节严格把关,杜绝没有标准、不经检测非法改装生产的车辆在市场上流通;在交通管理环节对大部分驾驶人员没有驾驶证、车辆没有牌照、行驶证以及违反规定擅自改装的“老年代步车”进行严肃查处;各部门各司其职,统一目标,统一尺度,统一行动,老年代步车的安全隐患问题才可得到彻底整治。
河北省消协消费指导部负责人杨志强认为,加强老年代步车管理,需控制生产源头和加强行驶管理。控制生产源头,亟需出台老年代步车的国家标准,质检部门加强监管,禁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老年代步车生产、加工、销售、上路,逐步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定性”不应一刀切
不久前,北京市交管部门将老年代步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意味着今后驾驶这类代步车的人员,必须要有驾照,同时还要遵守机动车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委员会主任张金鹏认为,由于代步车从车辆技术以及安全性能方面跟正常的机动车有很大差距,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北京市出台政策将老年代步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围很有必要,但这并不是说一定就可以取得牌照。对于没有取得牌照的车辆,公安交通部门有权按照交通管理法规禁止其上路行驶。
对老年代步车到底该按机动车管理还是按非机动车管理的问题,河北省唐山市唐海县人民法院法官于海光认为,鉴于电动老年代步车的驾驶危险性、动力驱动来源等方面与电动自行车的相似性,对电动老年代步车的机动车性质的认定,也应按照其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等指标来确定,不应当以统一的形式把其划为机动车或者非机动车,而是应当做到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在具体的案件中可以参照电动自行车的技术指标。
河北恒佳信律师事务所李阳律师也认为,虽然目前尚未出台老年代步车的相关法规和国家标准,但如果是达到机动车技术标准的,应当按照机动车界定,比如生产设计是按照三轮摩托标准的。如果没有达到机动车标准,比如电动代步车,按照非机动车界定。以此类推,在老年代步车发生事故时,也可以参照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道路交通法规。达到机动车标准的应当上牌照,考驾照,上保险,没有达到机动车标准的,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
广西桂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万峰则建议,政府及交通部门应该对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加强管理,将时速超过20公里每小时的代步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解决老人出行难
南京市交管局法规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确实有不在少数的代步工具需求人群,作为城市管理者,应该大力发展公交、开通社区接驳车等,让老人和残疾人出行更加方便,减少他们对老年代步车的依赖。
河北省商业联合会王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为老年人提供方便的角度出发,应充分体现人性化要求,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加强行驶管理。如将老年代步车纳入摩托车或三轮摩托车行列,或发放专用车牌;对老年代步车实行区域限行,如交通繁忙区,重要路段,快车道限行等。另外,还可以加大对老年代步车驾驶人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这样既满足老年人的代步需求,又还社会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微话集锦
正方
@roddelo:老年代步车,其实也有好的地方,对老年人来说虽然不是最棒的交通工具,但是却很方便,接个孩子,买个菜,总不能让老人整天走着吧,代步工具就这样,加强点管理就是了,没必要非得取缔。
@赫迪拉:挺好哒,孩子上学方便多了!而且有很多老年人都很喜欢,开着出门也很好,刮风下雨淋不着,就是要加强管理,别让那些假冒老年人开着乱拉活就行。
@楼里的邻居:隔壁住着年过八旬的两口,清晨会听到阳台上她们柴米油盐的朴实家常,楼下的院里停着一尘不染的老年代步车,偶尔看见老爷子开着车拉着老伴出门,那种幸福!所以老年代步车也不见得全是坏事,老人过日子,有个念想,有家,有伴儿。
@香丶浓Veve:骂人的人也请想一想,你又做什么了呢?就算当助力车、老年代步车也算是个很不错的发明吧。当年的汽车比这个更简陋呢。为什么不能多点儿善意的鼓励呢?
@漫长等待HJ:妈妈的年纪慢慢大了,腿脚也不是很利索了,希望能有一辆老年代步车,载着母亲到处走走,看看风景。
反方
@ 杰_克船长大人:老年代步车,这话听起来很温馨,上电梯或在公共场所见到老年人我们都会主动让着他们。可没想到他们却开着这老年代步车在道路上和我们机动车赛跑。这回不是让我们让着他了,而是我们在躲着他了,真想问问是谁发明的这代步车,反正我绝不会让我家老人开这车。
@勤输懒阿__AL:现在的老年代步车应马上取缔!从生产源头取缔!车危险、驾驶者大多未经培训,交通法规意识极为淡漠。要发展就必须先出台法规,从车辆的结构、动力……等直至驾驶者的法规培训、上路考试一步都不能少!不管是不是所谓的老年代步车,只要上路就不能马虎!人命关天不可儿戏!
@游大鱼:老爹的梦想是拥有一辆老年代步车,最近愤愤放弃。前几天在小区马路上晒菜籽,一辆老年代步车倒车,把他心爱的铁簸箕碾成了片儿,再也掰不回原形。司机也是个老头,说没看见,老爹认为光线很好,咋能看不见,“这车不咋地”。(田珍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