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顾文剑 通讯员 王治国
64岁的朱老伯在网上花1元钱“秒杀”了海南游,结果折腾了大半年,海南还是没去成。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团购网站主办方上海途代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途代代公司)构成违约,判赔1000元,同时驳回了朱老伯的其余诉讼请求。
2011年5月18日,“团程网”推出了1元秒杀“海南五日地接游”的活动。据朱老伯介绍,“广告里讲这个产品原价1000元,5月28日成行,不包括往返机票,但包含当地的吃住行游和景点第一门票,住的是四星级酒店。”朱老伯马上“秒杀”并通过支付宝付款成功。
合同上约定,下单成功后3天内与途代代公司指定的旅行社预约,签订合同。然而,旅行社要求朱老伯先购买来回的飞机票。 当朱老伯提出,自己从别的途径买机票,旅行社方面就是不答应。
朱老伯非常胸闷,向工商部门投诉。经调解,双方在5月27日约定,途代代公司于2011年7月26日前按照原条件履行合同,并补偿朱老伯资料复印、交通费等300元。调解协议签订后,途代代公司支付了300元补偿款,却未能在约定日期履行“海南五日地接游”产品服务。8月3日,朱老伯向浦东新区法院起诉,要求判令途代代公司赔偿旅游损失1000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法院认为,本案中,朱老伯购买产品后,途代代公司未能履约,尤其在工商部门调解后仍未能履约,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朱老伯要求按海南游原价1000元予以赔偿,法院予以支持;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请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