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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危险三角区隐患依旧
江苏消费网 (2012-03-1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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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发生后,北京西单新一代商城在自动扶梯三角区加装了防护挡板

  1月29日,一名9岁男童在北京西城区西单新一代商城独自乘坐自动扶梯玩耍时将头伸出扶手,被卡在五、六层自动扶梯与楼板之间的夹角中,不幸死亡。事后,北京市公安、安监、质监等部门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对事件进行调查,初步认定该事件是一起意外事故,没有发现涉及设备上的问题,与扶梯质量没有关系。

  距离男童死亡已有1个多月,该起事件是否有最终结论,死亡男童父母是否得到相应赔偿,商城是否对自动扶梯防护设施进行了整改?日前,记者进行了实地探访。

■本报记者 张 磊 文/摄

涉事扶梯加装防护挡板

  3月3日,记者来到西单新一代商城。记者发现,该商城从1层到6层,每一层的自动扶梯入口处都竖着一块写有“扶梯乘梯须知”字样的警示牌,提示“儿童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员乘梯应有成年人陪同”,所有楼层自动扶梯的危险三角区,即自动扶梯与楼板交叉处或两部自动扶梯交叉处,已加装了防护挡板,垂直防护挡板延伸至自动扶梯扶手带,一定程度上堵住了三角区,挡板边缘也做成了圆弧状。
  据了解,男童的父母在西单新一代商城4层经营着一个服装摊位。当天,记者发现,男童父母的摊位已经换成另外一位摊主。其旁边的商户表示,不知道男童父母的去向,对事件的处理结果不知情。西单新一代商城市场部的两位工作人员拒绝向记者透露事件善后情况,只表示此事已经处理完毕。

事件处理结果不得而知

  北京大地律师所律师张军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来看,商场有义务为顾客提供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应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进入所引起的安全风险。该起事件是可以预防的。商场可以做护栏将三角区全部封闭,有效防止顾客探头探脑被夹伤。由于未尽到安全责任,商场应承担责任。另外,孩子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缺乏对危险的判断力,孩子的父母有监护职责,故男童父母对孩子的死亡负有一定责任。
  3月1日,记者咨询了北京市有关部门,未得到男童死亡事件的处理结果。

多家商场未落实新国标

  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为了有效防止自动扶梯危险三角区伤人,我国已经出台并实施了新国标《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2011),但该新标准过渡期至今年7月31日。
  正因为有过渡期,一些商场对新标准反应迟缓。近日,记者走访了北京西单商场、中友百货、西单图书大厦,发现这3家商场至今仍没有按照新国标的要求对自动扶梯危险三角区的防护设施进行改造,虽然商场在三角区附近悬挂了警示吊牌,但大小不一、形状各异,且警示吊牌没有延伸至扶手带下缘,不符合《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相关要求,无法有效防止顾客被夹伤。
  有关人士呼吁,男童死亡事件已经敲响警钟,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应尽快严格按照国家新国标的要求,在自动扶梯危险三角区设置防护挡板。落实新国标,封堵自动扶梯三角区已迫在眉睫。

●相关链接

新国标要求封死自动扶梯三角区

  去年7月29日,全国已颁布实施最新版国标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2011),过渡期为1年。
  新规范中对自动扶梯的三角区有一系列强制性规定。目前所有悬挂式警示吊牌都将陆续更换成固定式吊牌,强制安装在所有自动扶梯设备上,所有规定间距之内的自动扶梯之间,以及自动扶梯与建筑物之间产生的危险三角区都将被强制安装弧形挡板。通俗来说,就是三角区将被封住,即使乘客探头也会因阻碍不会产生伤害。对于自动扶梯与围裙板之间的缝隙,新国标也作出规定。在这些缝隙中,安装单位必须装用于防止事故的毛刷。另外新国标还规定,婴儿车、轮椅、手推车等禁止“驶”上自动扶梯。
(覃 辉/整理)
 

编辑:杜澄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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