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人员及志愿者开展咨询宣传活动 董芳忠/摄
浙江 深化月月3·15主题活动
今年3·15,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仍然采取电话、网络等方式,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与咨询。据介绍,当天消保委将邀请20多名律师,以及电信、移动、联通等相关企业,通过电话投诉、咨询专线和浙江省消保委网站,在线受理投诉,并提供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同时,消保委还将联合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推出“3·15直播室”,与消费者进行直播互动。
作为浙江省消保委近年来的一项重要工作,消费维权义工队伍建设也是今年3·15活动中的一项重点。据悉,在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上,浙江省相关领导将听取部分义工在过去一年中的工作汇报。浙江省工商局、省消保委将结合今年的月月3·15主题活动,对下一步义工具体开展的工作进行部署,同时将推出一系列加强义工队伍建设的举措。
目前,浙江省消保委已经着手开展了针对部分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调查和比较试验,其中一些是近年来消费者比较关注的商品及服务。针对调查和比较试验的结果,浙江省消保委将在3·15期间揭示其中的价格、质量、广告欺诈等一系列问题。
上海 暗访连锁超市商品标签
上海市工商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精心组织开展3·15活动。在“统筹协调,组织整合”的工作机制中,加强对消费争议共性问题的维权保护,加强为消费群体提供预警,加强引导经营者自律,逐步营造“诚信经营,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公平有序”的和谐消费环境。
据介绍,3·15期间,上海市工商局将召开全市家具行业座谈会,向家具企业通报行业监督检查情况,督促行业加强自查自纠,出台行业规范;组织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在全市范围开展各类主题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公布工商机关2011年查处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对各类违法侵权行为进行曝光。上海市消保委将整合各方维权资源、协调各区消保委、有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为中心,根据各自特点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
此外,上海市工商局、市消保委将组织开展3·15主题活动,大力宣传中消协年主题,围绕年主题开展相关活动,并组织有关媒体进行年主题的宣传工作,营造有利于扩大消费的市场环境。通过职能部门现场咨询接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整合社会各方维权资源,开展现场互动活动,营造安全消费浓郁氛围。
3·15期间,上海市消保委将披露2011年消费领域的典型侵权案例,提示消费者,警示不法经营者;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连锁超市商品标示、标签暗访活动,检查去年3·15诚信倡议落实情况;选取一批贴近百姓生活、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比较试验,试验结果于3·15期间向社会公布。
湖南 主打一张“安全”牌
活动凸显“安全”,内容丰富多彩,社会参与广泛。这是湖南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委员会即将开展的3·15系列活动留给记者的第一印象。“今年的3·15活动,我们将紧紧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来开展工作,主打一张‘安全’牌。”湖南省工商局副局长、省消委会会长阳芳华对记者如是说。
3月5日—9日,通过当地媒体征集而来的数十名消费者代表,参加由湖南省消委会、省食品行业联合会联合举办的食品安全消费体验周活动,拉开了湖南2012年3·15活动的序幕。
为了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3月8日,湖南省消委会消费教育基地在湖南女子学院成立。由湖南娄底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市教育局联合编写的《中小学生消费常识读本》,2月底出版发行。3月9日,湖南省消委会联合娄底市消委会在长沙举行首发式,并向部分学校的师生免费派送。
3月10日,“消费与安全”理论研讨会将在湖南师范大学如期举行,学者和专家将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展开理论研讨。
3月12日,湖南省2012年3·15新闻通报会将发布2011年全省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十大申(投)诉热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十大违法案例等。《湖南省2011年消费维权蓝皮书》、《湖南省2011年度流通环节商品质量检测报告》和《2012年第一季度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测报告》也一并对外发布。
3月13日,有各方人士参加的湖南省纪念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将在长沙隆重举行。
3月14日,装修一新的湖南省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大厅正式启用,同时举行湖南工商12315短信平台开通仪式。
3月15日,由省、市、区三级工商机关和消委会联合举办的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将在长沙市多个商业广场同时举行。湖南省工商局联合湖南日报社组织近百家食品企业,将举行“3·15共筑食品安全万里长城”企业诚信宣誓活动。
四川 奉献三道维权“大餐”
2月29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组织召开预付式消费研讨会,正式拉开2012年3·15系列纪念活动序幕。据悉,四川省消委会将在3·15期间,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向全省消费者奉献预付式消费研讨、网络购物体察、整治格式合同等三道维权“大餐”。
预付式消费是近年的消费热点,也是维权难点。研讨会上,四川省消委会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并概括出商家误导和欺诈、不兑现承诺、不履行告知义务、霸王条款、外泄隐私和监管不力等六大问题,呼吁尽快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为预付式消费地方立法。
针对目前网购中存在的问题,四川省消委会公开征集网购达人,对网购进行全面体察。据了解,该活动春节前已启动,通过中国消费网四川频道、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天府早报》等媒体发布征集令,从报名者中精选了40名具有丰富网购经验的志愿者作为体察人员。体察人员经过培训“上岗”,要求体察过程全程取证,最后按规范格式填写体察表,撰写体察报告。目前志愿者体察已经结束,总报告将于近日向社会公布。
3月1日,四川省工商局、省消委会启动四川省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该活动从2月10日起至10月31日止,重点是查处一批在供水、供电、供气、旅游、商品房买卖、房屋中介、装饰装修、物业管理、通信服务、汽车销售及维修、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美容健身等行业领域,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全面规范供水、供电、供气、旅游四大行业领域格式条款的制定使用。
江苏 向行业企业发建议函
3·15期间,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将开展消费维权周系列发布会活动,围绕消费投诉热点问题,进行6项发布行动,除了向社会披露部分行业企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事件之外,还将向行业企业发出建议函,纠正其不合理行为。
为避免家电超期使用给消费者带来的人身财产安全隐患,江苏省消协将向部分家电厂家发出建议函,建议在产品上公示安全使用期,对消费者起到安全提醒作用。去年,江苏省消协向家电零售企业发出家电“三包”期从安装之日起计算的建议,很多企业予以积极响应。3·15期间,江苏省消协将联合省家电维修协会,邀请部分企业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围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3·15期间,江苏省工商局、省消协将面向消费者开展有奖征集霸王条款线索行动,在全社会形成声势,开展相关监督检查行动,遏制消费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现象。江苏省消协还将举行《美容美发行业预付式消费卡退卡办法》出台发布会,通报预付式消费模式经营者逃逸信息等,促进企业进一步规范经营。
江苏省工商局、省消协还将开展多项活动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包括:举办以“消费关乎民生 安全彰显和谐”为主题的大型广场咨询活动,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联盟企业公开做出“特别承诺”活动;开展“护航安全消费”电视直播活动;举办“消费与安全”3·15电视文艺晚会;开展五大公共服务行业消费调查活动;在电视台制作播放年主题公益宣传片等。
江西 典型案例“情景再现”
2月17日,江西省消费者协会召开共建诚信和解单位工作会议。自2010年与江西省邮政公司签订首份投诉和解对接工作协议以来,江西省消协已连续3年在3·15期间与20多家影响大、服务好、诚信佳的企业签订投诉和解对接工作协议,畅通了消费者投诉解决渠道,提高了投诉解决效率。
3月8日,江西省消协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1年十大典型案例,发布3·15忠告。据悉,此次公布的案例、忠告,都将通过消费者或演员模拟演出,通过电视手段“情景再现”,从3月8日开始,每晚在江西电视台播出一集,使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活动受众更为广泛,更加生动。
3月15日前后,江西省各级消协组织将举办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工商、质监、物价等20多个相关执法部门、公共服务单位,将依据各自的执法主体内容、服务项目,分别设立宣传咨询台,现场受理和解决消费者的投诉、申诉和举报,解答消费者的咨询。各地现场还将设置以普及消费知识、展示维权成果、维护消费者权益、提振消费信心、营造安全消费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大型展板,免费发放精心编辑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特刊》,邀请文艺团体为群众表演文艺节目。
各市、县消协将在3·15期间选择一批信誉好、服务佳、经济实力强、社会影响面广的企业,在咨询服务活动现场一展风采,以实际行动提振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安全消费。
安徽 首次编印消费维权报告
2月中旬,安徽省消费者协会根据2011年全省消协系统受理的汽车投诉,向社会公布了汽车消费领域投诉热点问题。2月下旬,安徽省消协对预付式消费、化妆品安全、网络购物、物业服务等问题发布了消协观点。
为进一步促进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和谐的汽车消费环境,安徽省消协从2月份起开展了“首届安徽汽车市场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活动,该活动将于4月结束。同时,安徽省消协还开展了保险行业服务评议活动,对保险行业的服务进行监督,进一步推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
3月9日,安徽省消协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工商、质监、卫生等行政执法部门发布十大打假典型案例和十大典型维权案例等。3月11日,将在合肥市市府广场举办大型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现场接受消费者的咨询和受理消费者的投诉。
今年安徽省消协首次编印2011年安徽消费维权报告,展示安徽省工商局、省消协有关常务理事单位2011年消费维权成果。该报告将于3月9日正式发布。
辽宁 推进消费维权志愿服务工作
作为重点活动之一,辽宁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将利用“辽宁招募5万消费维权志愿者”工作被评为“2011年全国消费维权十大亮点”的良好契机,重点打造“全省纪念3·15暨消费维权志愿服务颁奖大会”这一亮点主体活动,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扎实推进消费维权志愿服务工作,努力开创全省消费维权志愿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新局面。
全省工商、消协组织将通报2011年度“全省工商系统打假十大典型案例”,“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实例”,“全省12315申诉受理情况统计分析”,“商标侵权十大案例”;发布“2011年全省投诉热点分析”,地板、啤酒瓶、牛仔裤、羊毛衫等商品比较试验结果及消费警示;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和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以电线电缆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管;以家居为重点,联合辽宁省家具协会等单位出台《辽宁省家居行业经营行业规范》、《部分家居商品的标签标识标注规范》。
辽宁省鞍山市将举办2012年中国——鞍山(国际)生活家居博览会,抚顺市将开展“保障医疗安全建设和谐医疗消费环境”主题活动,朝阳市将举办6处“保护回族消费者维权工作站”建站揭牌仪式,盘锦市维权律师团将针对旅游等服务行业中的霸王条款和消费陷阱进行评议,葫芦岛市将对商家返券促销行为进行规范整治。
山东青岛 将设立消费信息服务中心
3月15日,山东省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举办“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暨名优企业形象和商品(服务)展示会”活动,并联合有关职能部门,搭建消费咨询投诉台、真假商品展示台、商品检测台和消费安全宣传台,传播安全消费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健康消费。
现场纪念活动结束后,青岛市消保委将联合有关单位组建宣讲团,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开展宣传月活动。邀请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报社于3月在青岛举办“汽车消费教育万里行”大讲堂活动。围绕汽车“三包”、汽车消费难点、投诉热点和汽车养护、安全使用等方面内容,组织专家、汽车制造商、经销商和消费者代表开展讲座研讨。同时,依托汽车经销商建立一批汽车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帮助消费者深入了解汽车消费和维权情况,督促经营者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意识。
青岛市消保委联合潍坊、烟台、日照所辖的与青岛市接壤的县(市)级消费者组织,建立半岛区域消费者组织农资消费维权合作机制,解决农村消费者异地投诉难题,降低消费维权成本,拟于3月15日前在青岛举行签约仪式;青岛消保委还将依托行业协会设立消费投诉调解站和消费信息服务中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内部管理、自律监督作用以及专业性强的优势,受理调解消费纠纷,开展消费教育活动,为消费者提供专业性的消费资讯,建立行业协会消费维权联席会议制度,拟于3月份启动。
开展商业服务企业约谈活动。召集大型商业服务企业相关负责人,就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投诉处理、消费信息和企业培训等情况进行内部通报,督促各企业限期完善整改,积极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