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工商局日前在开展美容行业专项整治时,先后对百莲凯美容养生会馆(以下简称百莲凯)等18家违法违规美容机构立案调查,此后,百莲凯公开承诺为预付费顾客无条件退费。然而,哈尔滨市民孙女士拿到的只是盖有百莲凯公章的白条,虽多次上门讨要,百莲凯却一直未兑现承诺,其理由是打白条的人已离职,且属于个人行为,公司对此不认可。
消费者:百莲凯让我失望
近日,本报记者接到哈尔滨市民孙女士投诉,反映其2011年8月在百莲凯曼哈顿店,经多位工作人员反复劝说花4000元办理了一张足底至尊卡,后来由于身患高血压等身体原因,医生不允许她继续做足底按摩,她就一直没有再去。去年11月份,她看到哈尔滨市工商局整治美容消费陷阱的消息,发现自己与媒体报道的案例有着类似的经历,当时百莲凯曾向社会公开承诺,随时为消费者退款。
于是孙女士便找百莲凯要求退还没有消费的费用,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百莲凯同意在12月7日返还2500元。然而,12月7日孙女士去取钱时,百莲凯工作人员找各种理由推脱。后又经工商部门调解,百莲凯给孙女士写了一张2500元的欠条,并且加盖百莲凯公章。白条上写明“2011年12月30日来取款”。等到了12月30日,百莲凯负责人李经理却称,打欠条的人辞职了,打欠条属于个人行为,此人没有权力为客户退款。此后,孙女士多次找到百莲凯,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这分明就是在拖我,根本就不想解决问题,我知道还有几个人与我有同样的遭遇,他们也是拿着白条无法兑现,百莲凯如此欺骗消费者,其行为让我们消费者失望。”孙女士对记者说。
白条兑现遥遥无期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记者多次致电百莲凯美容会馆总经理白丽红和百莲凯退卡小组负责人李经理,但两人手机始终无人接听。随后,记者致电百莲凯美容会馆曼哈顿店,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领导全都不在。
2月22日上午,记者接到百莲凯退卡小组李经理的电话,李经理表示,这件事情百莲凯会和消费者私下协商解决,对于为何给消费者打白条,李经理表示,白条是当时的店长写的,店长没有给消费者退费的权力。另外,为消费者写白条,是当时店长的“个人行为”,该店长已被开除。
打白条属于个人行为,为何还盖有百莲凯公章?对此,李经理说:“这个我们还得调查。”
随后,记者跟随孙女士来到了百莲凯美容会馆曼哈顿店,记者表明身份后,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不接受采访”。
哈尔滨市工商局道里分局曼哈顿工商所管理员李亮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孙女士的问题,他们本着公平、公正、双方认同的态度,多次协调后,百莲凯也同意退款,但工商部门没有强制执法权,对于百莲凯打白条,不给退款的行为,消费者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来强制解决。
孙女士说:“当时百莲凯承诺无条件退费时,我感到很欣慰。现在看来她们是想通过这种形式躲过整治风,真是一点诚信都不讲。”
承诺属职务行为
据记者了解,去年哈尔滨市工商部门对美容行业进行专项整治时,百莲凯曾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公开承诺无条件全额退款,百莲凯等首批30家美容企业曾经签订“美容美发健身行业诚信经营承诺书”,工商部门也曾向美容企业发最后通牒,要求 12月30日前为消费者办理退卡、退费。
记者查阅了当时美容企业与工商部门签订的“诚信经营承诺书”,承诺书的第一段就郑重承诺:“用我们的信誉和实际行动,让广大爱美人士在我们的店里放心消费、获得满意的服务”。承诺书中第五条中也明确表示,在采取预付费消费时,保证消费者自主办卡、退卡,不收取手续费。
黑龙江江山律师事务所王赛红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百莲凯出具欠条时,时任店长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职务行为,欠条上所载明内容的义务主体是百莲凯。孙女士有理由确信其承诺的行为系职务行为,且当时“百莲凯”公开承诺的内容与此一致,孙女士手中的欠条盖有公章,更进一步证明了该行为是经由公司确认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有法律约束力,当然也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作为消费者的李女士可以据此提起诉讼,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