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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管理部门称出租车份子钱集体协商暂难实施
江苏消费网 (2012-03-02)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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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日,国家交通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宣布,下月起,在全国推行出租车企业员工制经营模式,代替承包挂靠制。其中明确,出租车“份子钱”将可以集体协商。对此,南京市管理部门表示,正式文件还未下发,如何操作不明朗,因此暂难实施。
  
  据了解,以出租车企业员工制代替承包挂靠制,说白了就是“公车公营”模式,即由公司购买车辆交给驾驶员运营,驾驶员作为公司员工,享受公司每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而驾驶员则每月按要求交给公司“份子钱”,剩下的是自己的收入。
  
  其实,南京市早在2005年就已开始实行公车公营,目前除了1130多户个体户,南京市出租车企业已经全部实行了这一制度,但是公车公营后“份子钱”并非集体协商确定的。
  
  据客管部门介绍,2005年起,南京市出租车的“份子钱”采用的是政府指导价,由原市政公用局与市物价局制定。标准为每月7200元,2009年减免了200元的养路费后,一直维持在每月7000元。这一标准是按照出租车2004年度的营运收入、工作时间和小时收入计算的。
  
  对于可能实行的出租车“份子钱”集体协商制度,不少出租车驾驶员表示欢迎。
  
   “‘份子钱’收取标准应该多听取驾驶员的意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一位出租车驾驶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份子钱”是7000元一个月,摊到每天约233元,加上燃气费、燃油费,算下来1个小时要做28元左右才收回成本。但目前,南京市不少道路都在进行施工,交通较为拥堵,有时高峰期1小时只能做一笔10多元的生意。
  
  针对“份子钱”集体协商问题,客管部门坦言,目前还没看到文件,这一制度是强制性执行还是推荐执行都不明朗,因此要等文件正式下发后,才能视具体情况实施。但有业内人士表示,南京市大多数驾驶员是与劳动代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并非企业正式职工,如何成立工会来集体协商,这个问题较为复杂,因此如果此次出台的不是强制执行政策,那可能很难实现。(葛妍 严甜甜)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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