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讯(记者刘 浩)近期,上海市工商局集中组织力量对该市部分超市、商场销售的浴霸、电热油汀、取暖器等各种室内加热器进行了质量监测。经检测,有11个批次商品不合格,其中,小太阳取暖器6个批次,石英管取暖器1个批次,PTC取暖器2个批次,其他取暖器2个批次。
被监测商品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如下:
3个批次非正常工作指标不合格。该指标考核取暖器是否具备足够的保护措施。国家标准规定,取暖器在非正常工作时,温升不应超过70K。温升过高,消费者使用时容易烫伤,也可能引起取暖器附近易燃物燃烧,产生安全隐患。
2个批次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国家标准规定,额定功率大于700W的取暖器,电源线的横截面积应大于0.75平方毫米。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消费者使用时容易引发触电和火灾事故。
1个批次输入功率和电流超差。
国家标准规定,室内加热器的功率偏差范围应在额定功率的-10%至+5%之间。输入功率和电流超差,会影响取暖器的使用效果。监测发现,上海新欧尚超市有限公司蒙山北路店销售的标称慈溪市雄生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雄生”牌室内加热器(型号规格:DF-168-11A;生产日期或批号:2011.6.20),输入功率超差达到-12.9%。
4个批次接地措施不合格。接地措施是Ⅰ类电器(常见的三眼插头)最后的安全保护措施,一旦电器绝缘破坏,器具外壳及可触及部件带电,漏电流可以通过接地线流入大地,从而保护人身安全。监测发现,有的不合格商品接地线没有锁紧装置。
4个批次螺钉和连接不合格。螺钉和连接不合格,造成电气连接或接地连续措施失效,从而影响取暖器的安全使用。监测发现,不合格商品有的用于电气连接或提供接地连续性连接的螺钉没有旋入金属之中,有的单个的自攻螺钉用于接地连接。
9个批次标志和说明项目不合格。监测发现,不合格商品有的接地线、中性线等缺少应有的标识,有的说明书无相关的警告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