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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在重庆10家分店被罚269万 停业15天
江苏消费网 (2011-10-12)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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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假冒“绿色猪肉”事件的处理结果终于尘埃落定。昨日(10月9日)下午,重庆食品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对此次事件的查处结果,沃尔玛涉案门店除被没收违法所得外,并将处以违法所得五倍罚款约269万元,10家分店也全部实施停业15天整顿。同时,公安机关已对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7家分店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侦查,并对相关涉案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据悉,8月25日,重庆市工商局组织了8个分局对沃尔玛在渝门店全面检查,发现有3家门店涉嫌用普通猪肉冒充绿色食品猪肉销售,于是对沃尔玛在渝门店立案调查。

9月初,沃尔玛发表道歉声明称,将依据事件的具体核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进一步提高员工培训力度,强化商场的食品管理流程,受影响的消费者也可到商场办理赔偿事宜。

重庆市工商局局长黄波表示,自沃尔玛2006年进入重庆以来,因销售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虚假宣传等行为,被工商部门处罚了21次。按照类型划分:食品经营违反案件15件,非食品经营违法案件6件。今年以来,各级工商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沃尔玛在渝企业的指导、规范力度,针对经营中的问题先后发出94次行政指导意见,下达责令改正通知7次,仍未能引起其管理层的足够重视,陆续发生了在国内引起强烈反响的用过期板鸭加工食品销售案、以普通猪肉冒充绿色猪肉销售案。沃尔玛在渝分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希望通过处罚违法企业能够直面问题,下决心进行整改。

据悉,沃尔玛凤天路分店、冉家坝分店、松清路分店、两路分店、永川渝西广场分店、北城天街分店、九龙广场分店,这7家沃尔玛在渝分店昨天开始已正式停业整顿。另外三家待调查取证完成后,也将正式实施。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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