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国内消费 >> 正文

国内消费

快递业投诉与业务量齐飞 丢失成第二大受诉问题
江苏消费网 (2011-01-18) 来源: 京华时报
阅读:

  本报讯 (记者张艳)昨天,记者从国家邮政局了解到,2010年我国快递日业务量突破1000万件,进入世界前三位。然而,随着总量的增加,快递投诉也日增,快递丢失是快递行业受诉的第二大问题。国家邮政局相关人士介绍,反映快件丢失、内件短少、快件损毁的投诉占总投诉量的三成左右。

  据悉,2010年,快递业务收入完成573亿元,快递业务量完成24亿件,分别是“十五”末的250%和300%。

  然而,对于快递丢失的赔偿,根据《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保价的快件,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对于没有保价的快件,按照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办理。

  多家快递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要加收一两元的保费,市民普遍不会选择保价。而且公司保价最高一般为1-2万元。而市民往往认为付了快递费,快递公司就应该赔偿全部损失,因此一旦发生丢件,往往就发生纠纷。

  对此,中国快递协会专家表示,快递行业短期内要实现“零遗失率”和“零破损率”还不太可能,消费者应该尽量减少可能的损失。首先,选择规模大、管理规范、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快递公司,不要贪图便宜;物品超过300元一定要保价;超过10万元的物品不要使用快递,亲自送货或者选择专业押运公司;填写运单时不要出现“金项链”、“笔记本”等字眼,品名、价值、保价金额,填写时要由快递公司核对确认;必要时(物品贵重)拍下整个包装过程、运单详情的视频(一个长镜头,不要剪辑),确保物品丢失时有证明是“贵重物品”;收货时,一定要验清货物后再在有关单据上签字。保留好所有单据。

编辑:孙林美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