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1月6日公布了2011年年主题:消费与民生。中国消费者协会会长王众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共同为2011年年主题揭幕。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红灿阐释了“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的含义,他表示,“消费与民生”有三方面涵义:一是强调消费需求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二是强调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制定消费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强调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
杨红灿表示,把“消费与民生”确定为中国消费者协会2011年年主题,并围绕年主题,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各项工作,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扎实推进新形势下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确定这一年主题的主要依据有:一是开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二是开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工作,是推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国内需求的有效途径;三是开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工作,是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杨红灿还表示,中消协和各地消协组织将在2011年围绕这一年主题开展包括消费教育、消费者评议、比较试验、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消费纠纷处理等在内的一系列活动。
2010年11月,中消协发起了2011年年主题征集活动。共收到应征信件和电子邮件600多封,推荐主题800多个。其中“消费与民生”成为主流,其他呼声较高的年主题包括“公平对待消费者”、“尊严消费”、“责任消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