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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交房270天 兴元嘉园赔付业主1300万元
江苏消费网 (2010-12-28)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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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快报曾经报道了兴元嘉园的开发商擅自将飘窗改成落地窗,轻松顺走一百多万的事情。

其实,这已不是兴元嘉园业主唯一的烦恼,开发商除了玩这一个小把戏之外,还延迟交房270多天。400多位业主一算,按照合同开发商总共要支付违约金1300余万元。但是,他们的账户中仅有2万元现金。

执行不到钱怎么办?法院还是很给力,想尽种种办法,历时一年多,终于在最近将兴元嘉园开发商应该支付的违约金全部执行到位。

拖了270多天终于拿到房

2006年10月,市民朱先生购买了兴元嘉园的一套住房,合同约定房屋交付时间为2007年12月18日。朱先生的婚期是2008年5月份,在朱先生看来,拿到房子装修,再空置两个多月入住,时间绰绰有余。但没想到,2007年11月份,朱先生却接到了开发商的延期交付通知,称因部分工程没有完工无法满足交付条件,请业主们谅解,并承诺会按约定向业主支付逾期违约金。

主体早就成形了,为什么还会延期交付?究竟什么时候能够交房?部分业主自发组成维权小组,要求开发商严格按照图纸和当初的承诺施工外,并明确交付时间。

但开发商却始终没有给个准信,却在2008年3月再次通知延期交付。当年5月底,开发商第三次通知延期交付。一直至当年9月中旬,在有关部门介入下,开发商才终于拿了《竣工验收备案表》,并通知业主收房。

延期交房 违约金高达1300多万

从2007年12月18日到2008年9月,足足超出270多天才交房,受影响的有400多位业主,违约金总计1300多万元。

业主们不干了,纷纷找到开发商索要违约金。但没想到,开发商的回答始终就两个字:没钱。后来,开发商还拿出了一份天气情况的信息表,表示扣除了大雪、下雨、高温以及高考期间等后违约天数只有114天,而不是270天。

几经协商不成,业主只好委托律师向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为避免开发商转移财产,在正式提起仲裁前,业主还向建邺区法院立案庭申请了仲裁前保全,法院保全了兴元公司尚未出售的车位约300余个,会所一幢。

该案经仲裁后,2009年4月,南京中院指定由建邺区法院执行该批案件。

开发商降价卖车位赔款

“但我们调查后,实在没想到,这么一个开发公司,居然真的没钱!”建邺区法院受理后发现,这家开发公司账上仅有2万元。1300余万元的赔偿款成了一个大缺口。

虽然法院想了办法,先后拟定了由兴元公司降低车位价格出售给业主以及出售会所的方案,但因种种原因未能实施。随后,法院在开发商的审计报告中发现了线索:兴元公司在无锡一家地产公司有股权,共向这家公司投资入股1.5亿元人民币。于是,执行法官迅速前往无锡,冻结了兴元公司在这家地产公司的股份及待开发土地。

这一动作震住了兴元公司,之后兴元公司开始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迫于多方压力,兴元公司最终同意大幅度降低车位价格,原本9万多元的车位,以5.1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业主。这之后,有近200户业主先后以优惠价购买了车位,他们给付的车位款和本人应得的违约金相互冲抵后,法院筹集到了第一笔执行款。

随后,兴元公司又从无锡那家公司调拨了160万元送到了法院。有钱了!法官在2010年春节前发放了第一笔执行款,金额为违约金的一半。

此后,建邺区法院继续做工作,动员业主积极购买车位。与此同时,兴元公司也从无锡拿回了债权款526万元并划拨到法院,加上业主陆续购买车位筹集到的车位款,最近法官将全部执行款发放到了业主手中。

记者 田雪亭

通讯员 建法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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