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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消费

夜间到超市购物多掏10%服务费引消费者质疑
江苏消费网 (2010-12-06)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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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何春雷

  “我前几天晚上11点多在小区附近的津工超市买了20多元的商品,结账时超市加收了两元多服务费,我觉得这种做法不合理。”近日,天津市市民唐先生致电本报记者时说。记者了解到,加收夜间服务费是天津市津工超市最近出台的新规定,即每天夜间22点至次日早上6点在该超市购物,加收购物总金额10%的服务费。不少消费者对此提出了质疑。

  夜间购物被收了10%服务费

  津工超市是天津市比较大的社区连锁超市,在全市有240多家连锁店。11月20日晚上10点多,记者来到位于天津市河北区胜利路附近的一家津工超市,店内除了收银员和一名服务员外,没有其他顾客。记者购买了标价共22元的商品,结账时被收取24.2元,购物小票上显示,其中包含2.2元的“夜间服务费”。在收银台,记者看到一个提示牌,上面写着“因夜间营业成本增加,故门店从夜间22点至凌晨6点加收购物总金额10%的服务费”,落款为“津工超市总部”。

  针对记者的疑问,服务员告诉记者,“天津市所有24小时营业的津工超市都加收夜间服务费,这项规定刚刚执行没多久”。记者在该超市观察了半个多小时,其间只有两名顾客来超市购买了商品。

  记者在津工超市河北区多伦道店、河东区八纬路店、和平区昆明路店等处,看到同样有加收夜间服务费的“温馨提示”。

  记者走访了天津市另外几家24小时营业的超市,发现这些超市没有加收夜间服务费。“我知道有的超市加收夜间服务费,但是我们没有接到总部要求收费的通知。”胜利路华润万家超市的一名服务员对记者说。

  津工超市是天津市首家加收夜间服务费的超市,这一做法在全国并不多见。就加收夜间服务费的原因,记者致电津工超市总部。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说,“夜间营业额少,但是电费、人工费要比白天支出多,日间的营业利润不能弥补夜间的经营成本”,所以总部决定加收夜间服务费。他同时表示,24小时营业的津工超市门店都在醒目位置设置了提示牌,消费者可以明明白白消费。

  多数消费者不认同商家做法

  津工超市加收夜间服务费的做法在社会上引起了一些争议。少数消费者对此表示理解,他们认为,毕竟夜间营业额少,经营成本增加,加收一定费用可以理解;但更多的消费者则不认同这一做法。

  11月21日晚上10点半左右,记者在胜利路津工超市看到,一位出租车司机前来购买香烟,当营业员告诉他要加收夜间服务费后,那位司机表示不买了:“别家都不加价,你家为嘛要多收钱?我还是去别的地方买吧。”另一位前来购物的顾客对记者说:“我家就住在这附近,周边只有这一家超市通宵营业,如果急需买东西,只能来这里,它要加收夜间服务费,我也只得给。”

  记者在采访时还发现,津工超市实行夜间加收服务费的规定后,其周边的24小时营业超市夜间的生意好了不少。距离胜利路津工超市不远处有一家24小时营业的华润万家超市,11月21日晚上11点左右,记者在该超市观察了近15分钟,发现一共有4位顾客来此购物。店里的收银员告示记者,自从津工超市加收夜间服务费以来,该店的顾客增加了不少,“有的顾客去津工超市得知要加收服务费后,会掉头到我们店里来”。

●专家观点

只要明示便不违法

  对于超市加收夜间服务费的做法,天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小纯认为,只要超市就此向消费者进行了明示,其行为就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法无明文禁止即视为许可,现行法律法规没有禁止超市加收夜间服务费的相应条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价格法》也规定,超市服务有自主定价权,但要求向消费者明示价格。因此,如果超市对加收夜间服务费的规定进行了明示,就没有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另外,如果消费者要求开具发票,商家也应该将服务费内容填写在发票上。”刘小纯分析说。

  “零售行业是个充分竞争的行业,法律没有禁止超市加收夜间服务费,是否实行这种做法应该由市场来决定。”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流通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消费者可以用脚投票,如果消费者普遍不认同,相信超市会调整其经营行为的。” (何春雷)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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