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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消费教育工作大纲》评审会在无锡召开
江苏消费网 (2010-10-28) 来源:本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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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10月26日上午,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教育工作大纲》(以下简称《大纲》)评审暨消费教育工作现场会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红灿、江苏省工商局副局长、省消协会长杨勇、无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谈学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期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地市消协组织秘书长以及香港、澳门消委会有关人士结合各地消费教育实践情况,就《大纲》草案提出评审意见。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助理徐炽主持会议。 

《消费教育工作大纲》评审会现场

    据了解,目前,国内各地开展消费教育的状况不均衡,有些地方开展的较好,有些地方则是刚刚起步,在此情况下,中消协编写的《大纲》定位于消协系统开展消费教育工作的实践需要,它将是消协组织今后开展消费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同时,《大纲》也兼供社会上关注消费教育工作的单位及个人学习和参考。 

    评审会上,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红灿指出,近年来,国家工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消费教育引导工作予以了高度重视,并提上了重要工作日程。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届五次会议,把“消费”放到了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首,强调了消费需求对经济拉动的重要性,而扩大消费需求的核心是保证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使其敢于消费、乐于消费、放心消费,就此而言,亟需各级消协组织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尤其是消费教育引导工作。

    据了解,为做好消费教育引导,各地消协组织也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例如,北京市开办了200多所消费教育学校;上海市消保委在重大活动中,适时发送各类宣传资料,倡议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为营造和谐消费环境、树立上海国际化大都市形象作贡献;浙江省消保委建立了消保委、消费教育中心、消费教育学校、消费维权监督站“四位一体”的消费教育体系;江苏省消协组织坚持普及教育与分类教育相结合,开设了面向幼儿、中小学生以及高校学生等形式多样的消费教育工作机制,并针对农民工、老年人等特殊消费群体,开展富有特色的消费教育活动。

    为深入系统地切实做好消费教育引导工作,进一步提高各地消协组织的消费教育水平,中国消费者协会将编写《大纲》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评审会上,各地消协组织负责人畅谈了消协组织开展消费教育的经验和做法,并从《大纲》框架中涉及的消费教育总则、对象、内容、实施单位、形式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以进一步完善和丰富《大纲》的内容。

    10月27日上午,与会代表们将参观“无锡市消费教育先进基地”——无锡扬名中心小学消费教育现场、观摩消费教育公开课,感受青少年“小手拉大手”的消费教育成果。当天下午,代表们还将参观苏州消费教育基地、观摩苏州市消费教育工作。 (孙林美 文/摄)

编辑:苏璟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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