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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1城市消协签署备忘录 消费者可异地投诉
江苏消费网 (2010-09-01) 来源: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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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昆明市消协发布消息称,目前,北京、天津、上海、重庆、香港、澳门、杭州、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厦门、济南、青岛、武汉、广州、深圳、成都、昆明、西安等21城市的消协(消委会、消保委),联合签署了《城市消费维权直通车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消费者在任一合作消费者组织所在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通过电话、邮件、传真或信件等方式向其住所地的消费者组织投诉。

“比如杭州的消费者在昆明旅游回家后,有任何关于在昆消费方面的投诉,向杭州消协投诉后,昆明市消协接到投诉后也会以最快速度进行处理。”昆明市消协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备忘录》,21城市的消协(消委会、消保委)实现了跨区域投诉的异地处理。消费者在任一合作消费者组织所在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通过电话、邮件、传真或信件等方式向其住所地的消费者组织投诉。接收投诉的消费者组织接收到投诉后,会尽快将该投诉移转至被投诉方所在地或经营地消费者组织。被投诉方所在地或经营地的合作消费者组织对受理的投诉,要对争议事实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本着快速、高效的原则尽快处理完毕。发现经营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建议有关行政部门查处。

据介绍,21城市消费维权组织同时还建立了信息互通、活动互动、联手维权机制,以方便为消费者维权,做好消费警示。(都市时报 记者吴双红)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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