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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闻

开工两年无手续 常州一安置房成了“超生楼”
江苏消费网 (2010-08-0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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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远未 本报记者 薛庆元

  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安置房项目必须参照商品房“先审批后建设,严格招投标”的基本程序进行建设。但是,不久前,江苏常州市运河三期安置房项目业主向记者反映,他们年底将要入住的安置房竟然没有土地及建设审批手续,这将给他们日后办理产权证等带来不少麻烦。

  江苏常州市拆迁安置户吴先生投诉称,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局给他们建设的安置房,开工两年多,至今没有相关建设手续。吴先生等安置户十分担心:“安置房没有建设手续,怎么办理产权证?没有产权证,如何进行卖房、换房?我们的合法权益怎么来保障?”

  日前,记者驱车赶赴常州。在常州市聚湖村,一位年轻人指着运河三期安置房项目告诉记者:“这个安置房小区就要完工了,但是连开工手续都还没办下来,整个是‘未婚先孕’工程。”

  记者看到,运河三期6栋安置房已经全部封顶,正在进行内外墙装饰施工。据现场监理部技术人员介绍:“该项目建设面积近10万平方米,年底就可以交付使用。”对于该项目建设手续问题,这位技术人员毫不隐讳地说:“当初开工时项目的土地证确实没有办下来,导致后面一些行政审批也没法进行。”

  这一说法得到了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局安置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的证实。因为该项目开工时没有土地证,其他手续如规划证、施工证、建设证的办理也被搁置下来。据记者了解,目前,该项目的土地证已经取得,其他手续正在补办中。

  武进区房屋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不管是安置房还是商品房,都应该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质量验收合格证》等五证后,才可以办理产权。只是安置房一般由政府集中办理产权,不需要安置户单独办理。对于运河安置小区这种先开工后补手续的情况,在安置房建设中确实存在。

  记者在《武进区建设工程登记管理手续传递单》上看到,在该项目开工近9个月后,也就是2009年4月8日,该项目规划许可证仍“正在办理”。记者来到武进区规划局,该局规划技术科蔡科长表示,有关该项目其他手续的办理情况,他“没有权限做出回答”。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种现象在常州绝不鲜见。该市钟楼某安置小区已经交付使用5年之久,至今仍无法办理产权证,那个项目也是“先上车后补票”。

  江苏常州市《关于颁发常州市市区城市设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规定,安置房建设必须“严格按商品房开发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据了解,参与运河3期安置房建设的两家房地产公司,都未经招投标程序就接手了该项目。

  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没有相关手续就开工建设的项目应被视为违章建筑。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的法定凭证,安置房也不例外,必须由拆迁部门负责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或者由开发商通知拆迁户自行办理房产证,这是双方在合同中就应该约定的。安置房“先上车后补票”,不仅令安置户利益受损,更是对房屋建设市场正常秩序的威胁和挑战。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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