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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江苏实施阶梯电价最早也要下半年
江苏消费网 (2010-05-13)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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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梯之间差价可能会大幅提高

    晨报讯 近来关于阶梯电价的报道不断见诸报端,有媒体报道江苏已经开始调研阶梯电价的实施方案,并且拟召开听证会,昨日采访中省物价局对此表示了否定,并且表示,阶梯电价实施方案目前看最早也要下半年才能实施。业内人士预计阶梯与阶梯之间的差价很有可能大过现在的试点城市。

    目前还没收到正式文件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没有收到任何国家关于实行阶梯电价的正式文件,因此所谓的后续实施方案和召开听证都无从谈起。

    此前,浙江和福建作为试点,几年前开始实施阶梯电价,江苏因为未被纳入试点,因此没有这一步骤。相关人士表示,如果国家统一实施,江苏也应该是首先收到国家总体方案后,再看是国家统一制定标准,还是由江苏在总方案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先报省委省政府再报国家后才实施,如果是这样的话,阶梯电价的真正“动刀”起码也要到下半年。

    阶梯之间差价可能比试点城市大

    国家在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中明确,各地可在国家规定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大幅提高差别电价加价标准”,这也就意味着,国家即将实施的阶梯电价,很有可能比已经试点的城市阶梯之间的差别要更大。

    例如现在浙江的月基数最低,为50度,51度至200度之间的用电量,电价上调仅3分钱一度,超过200度的用电量,电价比基本电价上调1毛钱,四川分为四个阶梯,月基数是60度,61至100度,电价上调8分/度,101至150度要上调1毛1,151度及以上上调1毛6;福建的月基数为150度,151至400度,电价加2分,400度及以上是第三阶梯,电价上调1毛2。

    由此看出,试点的阶梯之间的差距大多在几分钱到一毛多钱,并不大,如果按照4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预计推行居民用电阶梯管理后,阶梯式电价改革将居民用电大致分为三个阶梯,分别是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正常家庭生活用电和奢侈型用电,其中最后一级预计定价将比第一级别价格贵不少。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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