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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生活用水价格涨幅超三成 今后不再听证
江苏消费网 (2010-05-11)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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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水价调整方案出炉 生活用水价格涨幅超三成

  6日,在成都引起市民广泛关注的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出炉,居民生活用水终端价格每吨上调0.7元,涨幅超过三成。成都还拟建立价格调整联动机制,今后国家和四川省调整资源水价、水利工程水价时,成都市供水终端价格按同步同幅调整,不再召开听证会。

  成都市物价局6日公布的听证方案称,居民生活用水终端价格每吨上调0.7元,两年分步调整到位。其中,2010年6月1日起,自来水每吨由1.35元调为1.7元(含水利工程水价0.21元/吨);2011年1月1日起,自来水每吨由1.7元调为1.95元(含水利工程水价0.21元/吨),污水处理费每吨由0.8元调为0.9元。

  目前,成都市居民生活用水自来水价格为每吨1.35元,污水处理费0.8元,终端价格为2.15元。按照此次调整方案,居民生活用水终端价格涨幅将超过三成。根据水价调整方案,成都市洗浴行业用水、洗车行业用水及其他特种用水终端价格也将上调。

  成都市物价局表示,为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对经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户,并属于城区供水企业的用水户,其水费采取先收后返的办法,由中心城区供排水企业按调价金额的100%、按年度支付给民政部门,再由民政部门统一补贴低保对象。

  此次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将于5月21日上午举行。2009年底,成都市物价局曾召开听证会,随后对中心城区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进行了调整。

  此外,听证方案称,成都拟将现行水价分为资源水价、水利工程水价、供水水价和环境水价,并建立资源水价、水利工程水价上下游价格调整联动机制。今后国家和四川省调整资源水价、水利工程水价时,成都市供水终端价格按同步同幅调整,不再召开听证会。

  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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