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 君)为进一步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不断提高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和自律能力,提升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建设和管理水平,积极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出《关于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工商系统广泛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通知》指出,市场经济,诚信为本。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有利于调动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的积极性,落实其诚信经营的责任,强化其诚信经营的自觉性、主动性;有利于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更好地体现工商机关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和执法的高度统一。《通知》对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的具体步骤和要求作出了明确部署,即:2010年4月-2010年11月,由各省(区、市)工商局集中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2010年12月下旬,由每个省(区、市)工商局根据当地开展创建活动的实际情况,经公示后向国家工商总局推荐一个市场为“创建诚信市场先进单位”;2011年第一季度,国家工商总局对正式授予“创建诚信市场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并以适当方式对“创建诚信市场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