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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消费

同一药品两种价格 医院采购价贵过药店零售价
江苏消费网 (2010-02-24)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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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医院收费单据
 
黄先生常年服用的药品“施慧达”

  专题文/图 本报记者 黄佩

  一模一样的药品“施慧达”,医院零售价格竟然比药店贵了近一倍,进货价甚至比药店零售价还高了20多元,患者享受医保报销40元之后还不如去药店买药实惠……

  近日,一则读者报料为我们掀开了医院药价虚高的冰山一角。医院的进货价为何这样贵?这中间25元的差价究竟被谁吃去?医保报销的近40元中有多少是冤枉钱?本报记者将一一为你揭开迷局。

  读者报料

  近日,家住农讲所附近的黄先生拿着医院给他开的“施慧达”(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片,24片/盒,吉林天凤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和发票找到本报记者,据他介绍,这个药是降血压的,自己常年服用,每天都得吃,平常他都是到越秀区第一人民医院去开药,价格是64.36元一盒。

  有一天,家里没药了,黄先生又没时间去医院看病拿药,就想着去附近的一家药店买一盒来救急,却发现药店竟然才卖35元一盒。

  随后黄先生又走了多家药店,发现该药的售价普遍都在35元到40元之间。这让他纳闷了,为什么一模一样的药,医院却比药店贵了近一倍?

  “我曾向广州市卫生局反映过此事,他们让我找区卫生局,但区卫生局的电话一直打不通,只好来找你们媒体。”黄先生无奈地说。

  记者调查

  同城医院几乎同价

  由医药采购中心统一招标

  黄先生常去的医院卖这么高的价,其他医院是否会低一点呢?本报记者一月份以来走访多家医院,大到三甲医院,小到社区医院,发现广州大部分公立医院该药的零售价都是64.36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位医院的行政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全广东省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都是通过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统一招标,药厂的产品入围之后,医院选择入围的药品进行采购,因此同城医院的采购价都一样。

  记者查询广东省2008年的挂网采购药品目录看到,该药品最后入围的医院采购价为55.965元,零售价为64.36元。

  由此看来,该药在招标时已经虚高得离谱,其采购价比药店35元的零售价还要高20.965元,贵了59.9%。

  疑问

  医院采购量大,价格为何更贵?

  按道理讲,广东省的药品挂网采购覆盖全省,一旦药品入围,药厂面临的采购对象将是全省的医院,采购数量非常大。而相对于医院来讲,药店只是一个很小的零售商,其产品的采购量也非常之少。

  谁采购数量多,谁的议价能力就强,与药店相比,药品采购中心的议价能力明显要强很多,为什么“施慧达”这个药通过上百个专家打分,又通过十多家药厂相互杀价、竞争,所产生的医药采购价竟然比药店还要贵这么多?

  回应

  广东省医药采购中心副主任杨哲:

  “一两个贵药是难免的”

  对此,广东省医药采购中心副主任杨哲向本报记者表示,每年挂网采购有几万个品种,不可能所有的药品价格都比药店低,一两个贵药都是难免的。如果有确凿证据反映该药价格比药店高得多,明年我们将参考药店价格,并通过专家重新评估对此药专门做出降价处理。今年的采购工作已经结束了,按照相关规定今年该药的价格没有办法调整,除非这个药厂在药品采购中出现行贿医生等违规做法。

  记者问,在以后的挂网采购中,药店的价格能否也作为参考因素呢?杨哲表示,药品同城同价一直是采购中心的梦想,但是目前还很难做到。

  药店声音:有三成药品类似“施慧达”

  “施慧达”在药店的零售价是35元到40元,那药店的采购价是多少呢?记者从黄先生去的那家药店了解到,该药的采购价在30元左右。记者随后又从广州几家大型连锁药店了解到,该药的采购价普遍在30元到35元之间。

  按道理说,药店的药价比医院低很多,药店应该高兴,这样可以吸引更多消费者。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却发现,药店对此类事情都比较敏感。

  一位药店老总私下跟记者讲,像“施慧达”这样的药物绝非个案,目前有三成左右的药品在药店的零售价都要比医院的采购价低很多。不过,他要求记者最好不要报道此事,否则药厂就会通过断货等方式来维护药品的价格稳定。

  该老总还表示,在我国的药品零售市场,药店只占两成多一点,医院才是零售大头。不少药厂为了维护药店与医院的价格统一,采取了很多手段。有的药厂只供医院销售,还有一些药厂拿出不同的产品规格来通吃医院和药店市场。比如,拿12片装的药品去参加挂网采购,专供医院销售。而把24片装的药品专门来供药店销售,从而维护市场价格。

  更多问号

  25元差价哪去了?

  医院采购价与药店采购价之间近25元的差价哪去了?一位姓陈的医药行业人士告诉记者,在我国有个怪象:价格越高的药越好卖,价格越低的药越没人卖。因此,药厂总希望采购中心能把自己的药品价格定得高一点。“价格越高,你可操作的空间越大,就有更多的钱来进行药品的公关。”

  “一个出厂价10元的药,如果医院的采购价是20元,这中间10元的差价还要给经销商一部分利润,剩下只有两三元来做公关。但是如果医院的采购价是50元,这中间就有三四十元可以来做公关,后者的效果肯定好于前者。”陈先生称。

  医保掏了“冤枉钱”?

  黄先生还给记者算了笔账,去医院买此药可以享受医保报销60%,自己还需要出40%的钱,即25.7元,虽然比直接去药店买便宜10元,但是算上挂号费5元和来回公交车路费4元,这样自己总共花的钱和去药店购买也差不多,更何况去医院还要花半天时间排队,还不如去家门口的药店方便。“虽然政府给我们报销部分药费,但是我们并没有真正得到实惠。”黄先生无奈地说。

  更重要的是,去医院买药,意味着64.36元的价格里有60%即38.6元是由医保来买单,也是说,与药店的采购价相比,医保还要多掏近10元冤枉钱。“如果都像这个药品一样,政府掏冤枉钱,那损失的就是全社会纳税人的钱,而油水却流进了少数人的腰包,这太不公平了。”黄先生称。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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