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 君)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等扰乱市场秩序,破坏交易安全,侵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的违法行为,今后将受到严厉打击。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5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2010年1月至9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企业登记代理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以规范企业登记代理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此次整治的范围是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及从事与企业登记代理相关联业务的验资、审计、资产评估的企业和个人。整治内容包括以下4个方面,即:查处取缔无照无证或超范围从事企业登记代理业务的行为,查处为申请登记的企业伪造、变造印章、伪造或违规出具银行询证函等证明文件的行为,查处违反执业规范违规提供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行为,查处从事为企业特别是涉及行业资质管理的企业垫付出资以及协助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的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工商、公安、财政、人民银行、银监部门要充分认识企业登记代理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把此次整治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部门配合,标本兼治,打防并举,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