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食品店花数千元买一箱名酒,扛着直接上消保委投诉,十倍索赔
●他们是安徽籍男子,熟悉维权程序
●消保委:出发点不那么正确,但客观上能给一些经营者敲警钟
花了7320元,买了12瓶茅台酒,隔天这个消费者就扛着一箱酒到消保委投诉,说这酒全是假的,要求“假一赔十”,索赔7万多元。这场在6月初余杭发生的“假茅台酒”事件只是个开始,在接下去的一段时间里,余杭临平、瓶窑,湖州接连发生购买假茅台索赔案。
记者近日从杭州市消保委了解到,新的《食品安全法》6月1日起实施后,规定对假冒商品实行退一赔十,这让一些人嗅到了“商机”,于是,民间出现了专打假茅台的“王海”。
扛着一箱假茅台索赔7万元
6月11日中午,在余杭工商所消保科走进了一个安徽口音的中年男子,他手上抱着一个沉甸甸的大箱子,“我要投诉。”他打开了箱子,嗬,里面整整齐齐地放着11瓶茅台酒。还未等工作人员询问,这名中年男子就很老练地说,要不要看身份证和证件。
中年男子自称是搞工地承包的,他刚在镇上的一家小食品批发部买了12瓶茅台酒,每瓶610元,一共付了7320元,准备招待客人,可回家后打开一瓶,就觉得酒有问题,味道不对。“这是假茅台,我可以提供你们茅台酒厂杭州办事处的电话,让他们来鉴定好了。”他对消保科工作人员说,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他要求经销商假一赔十。
“我们随后联系上了茅台酒厂的打假人员,他们来了后一看,这11瓶茅台酒果然是假的,并出具了认定证明。”消保科负责人告诉记者。6月18日,在工商所,小店老板和中年男子面对面坐到了一起,店老板苦着脸说自己很冤,他是以580多元/瓶的批发价从市场里批来的,并不知道这些酒是假的,“要赔7万多元,我是接受不了的。”
最后,消保科认为,小店老板属于不知情的状况下销售假茅台,并不适用《食品安全法》中明知是假冒商品,知假售假的行为,因此以《消法》来调解,赔偿消费者1.4万元。
半个月内发生多起类似投诉
这一起投诉才刚告一段落,没几天,相隔不远的瓶窑工商所里出现了几名安徽男子,拿了4瓶茅台酒,说在小店买到了假酒。
紧接着余杭区工商分局消保科也受理了一起投诉,投诉人说手上8瓶都是假茅台。
6月24日,在临平工商所,又是一名安徽男子抱着13瓶茅台酒过来,声称自己买到了假酒,要求“一赔十”。
这几起假茅台纠纷,消费者都是在当地的小杂货店和小超市里购买的酒,还未等消协介入调解,投诉人就表示已和经营者达成和解。
“我们工作人员相互说了一下几名男子的特征,发现就是同一批人,他们大概有四五个人,专门打假茅台。”余杭消保委秘书长告诉记者,应该说这是一批比较专业的民间打假人,分工明确,经验丰富,他们专挑较小的食品店。“对这样一批民间打假人,他们的出发点可能有点不那么正当,但客观上说触动了经营者规范经营,毕竟一旦被发现售假,损失不小,对这些小食品店老板来讲1万多元的赔偿不是个小数目。”
正规进货以绝后患
类似的投诉,在湖州也有发生。不过当地的老大房超市靠正规进货渠道,真凭实据平息了这场“假酒风波”。
6月22日晚,湖州的老大房超市吉山店来了一位外地口音男子,买了12瓶标价为699元的茅台酒,总价为8388元,店里收银员收钱后开据了发票,并抄下了酒瓶上的批号一式两份,一份交给顾客辨认,一份留在店里。然而到了中午,该顾客拎着两瓶茅台酒来店里质疑酒的真假,并向吴兴工商分局经检科、消保科投诉。
超市方面一方面查验茅台酒的批号,另一方面让公司采购部与特约专卖经销商联系。茅台酒厂根据超市提供的商品准入制的票证资料,确认酒是正宗的,并委派专人及时赶到湖州对茅台酒做出技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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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瓶假茅台 赔了3万元
萧山的一家烟酒店因为销售假酒付出了高昂代价,卖了4瓶假茅台,赔了消费者3万元,这也是《食品安全法》实行以来杭州最高的一桩赔付案。
6月底,消费者陈先生请朋友和生意伙伴吃饭,在一家烟酒店买了4瓶一升(2斤)装53度贵州茅台,共花费6720元。但聚会时却让陈先生觉得面子都丢光了,一位朋友呷了一口就皱起了眉头,说这酒味道不对,把4瓶酒都尝了一遍,全都有问题。气愤的陈先生把酒带到了萧山城厢工商所。
接到投诉后,城厢工商所立即联系了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派驻浙江的打假人员,要求对这四瓶茅台酒进行鉴定。打假人员经过仔细鉴定后得出结论:“四瓶酒的编号都是仿冒的,是假酒。”在烟酒店,打假人员又发现了两瓶500毫升装贵州茅台假酒。烟酒店老板交代,他卖的这四瓶假酒,都是从别人那里回收过来的,以为是真的。
陈先生当即提出退一赔十。6720元的茅台酒,退一赔十的话,要赔67200元。烟酒店老板说,自己也是受害者,要赔这么多钱实在拿不出,要不就赔五倍吧。最后,陈先生接受了老板赔付的30000元。(蒋敏 陈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