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消委会向卡巴斯基(天津)公司发出调查函,要求其在10日内作出解释 本报成都讯(记者刘 铭)8月11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向卡巴斯基(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发出调查函,调查内容是基于消费者的投诉,反映卡巴斯基7.0反病毒软件(单机版)涉嫌存在强制消费和误删文件的情况,要求其在10日内作出解释。据悉,这是四川省消委会首次挑战反病毒软件中的侵权行为。
这份《关于卡巴斯基反病毒软件限制网页打开和误删文件情况的调查函》(以下简称《调查函》)称,据消费者反映,他所购买的卡巴斯基7.0反病毒软件在使用期满后,因没有续费和升级,导致电脑网页无法打开,网页页面上显示为卡巴斯基的相关内容,把卡巴斯基反病毒软件退出卸载后,网页才能正常打开。四川省消委会认为,如果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那么该公司生产的卡巴斯基7.0反病毒软件涉嫌强制消费。《调查函》同时称,据消费者反映,该公司生产的卡巴斯基反病毒软件在扫描过程中存在误删除exe文件的情况,导致部分文件无法运行,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四川省消委会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有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该公司生产的卡巴斯基7.0反病毒软件在扫描病毒、删除文件前应尽到告知义务,在产品说明中应作出详细说明。
四川省消委会秘书长刘亚兵表示,对受理的消费者投诉进行调查,是《消法》赋予消费者组织的基本职能,如果卡巴斯基(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做出解释,四川省消委会在敦促无效的情况下,将采取进一步的维权行动,向相关执法和管理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