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短短5年间,谷歌数字图书馆将世界各地各领域著作权人的近千万部图书收入囊中,形成了数字图书领域的领先优势;面临诉讼,却提出了令人难以接受的和解方案。
在这场数字时代的版权之争中,中国著作权人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中国数字图书产业和文化资源又面临哪些挑战?本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海量作品“悄悄”上网
仅中国社会科学院就有132名学者的1000多部图书被收录
10月14日,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著名作家张抗抗向媒体表示,谷歌建立的数字图书馆中,有自己的几十部作品,且在扫描收录前并未通知自己。
她对谷歌的这一计划表示吃惊和愤怒,并称:“谷歌全球化的数字图书馆,没有经过著作权人授权。尽管文化资源共享,但前提应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即在保护个人权益、尊重著作权的前提下进行。”
“谷歌发布的统计数字表明,截至2008年底,谷歌数字图书馆已有图书800万部,今年年底预计达到1000万部。这么大的信息量,我们很难一一查实。”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说。
据他们初步抽样调查显示,至少有570位中国权利人的17922种作品被收录。
“我们现在只是选择少量权利人,简单地按人名进行搜索,实际究竟有多少作品已列入谷歌计划,还是未知数。”张洪波说。
所涉及的570位权利人中,有政府官员,也有著名学者和作家,如冯友兰、王蒙、张抗抗、海岩等,还有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领域学者的论著。
仅中国社会科学院,就有132名学者的1000多部图书被收录。
事实上,早在2004年,谷歌就已经在全球范围内“悄悄”进行数字图书馆的建设。
今年8月30日,谷歌高调宣布,将在原有的谷歌数字图书馆基础上,构建全球最大的在线图书馆,全球用户均可通过免费搜索,在线浏览相关的图书内容。
这一计划,让谷歌频频遭到全球出版界的抗议和诉讼。
“我们也是在接到国际复制权组织(IFRRO)秘书长奥拉夫先生的致函,希望我会在谷歌侵权事件中对中国著作权人权益的维护做出积极地配合时,才开始关注中国著作权人被侵权的问题。之前谷歌的行为,我们完全蒙在鼓里。”张洪波告诉记者。
和解协议引发争议
只有得到著作权所有者许可,才可以复制并传播书籍
2005年,美国作家协会与美国出版商协会,就谷歌未经授权即对图书进行数字化一事提起集体诉讼。
2008年10月,谷歌公布其与美国作家协会和美国出版商协会达成的和解协议。根据该协议,谷歌将其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图书进行数字化制作,建立数字图书馆,进行多功能开发利用,包括团体订阅、个人用户购买、公众免费查阅以及对有关数据进行技术研究和开发等使用方式。
根据美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该协议一旦生效,也会对中国的著作权人产生法律效力。
按照和解协议的内容,如果权利人不想被包括在和解协议范围之内,就必须在今年9月4日之前选择退出。中国权利人如果接受该协议,可获得每部60美元左右的费用,但必须向谷歌主动申请。
“这个协议有300多页,我们已经在网站上公布了相关通知。但我们协会很难接受这个协议,这等于默认了谷歌侵权是正确的,而权利人不主张权利就要被视为放弃权利。”张洪波说,“版权法规的核心准则,就是只有得到著作权所有者的许可,并且支付使用费后,才可以复制并传播书籍,而谷歌明显违反了这个准则。”
谷歌沉默 维权艰难
内地很多出版社已明确授权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近日,文著协已经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就谷歌问题《致广大著作权人通知书》,声明只要不接受谷歌协议的著作权人,可以选择加入文著协或单项委托文著协处理谷歌侵权事件,维护自己的权益。
张抗抗也认为,仅仅和解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应该尽快地制定严格的相关法律条款。
张抗抗呼吁谷歌赶快停止未经授权的侵权行为,并呼吁相关权益人共同抵制这种行为,“有关部门应尽快沟通,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来抵制这种行为的继续。”
“国家版权局已经明确表示,支持我们在法律范围内维权。”张洪波介绍,中国内地很多出版社如北大出版社、高教出版社等,已明确授权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为其主张权利,出面与谷歌交涉,维护合法权益。“但作者个人授权我们主张权利的还比较少,很多人可能还并不知情,或者担心维权成本太高。”
“我们是国家建立的公益性著作权组织,在进行维权时不会收取任何先期费用”。张洪波呼吁,为了让中国的有关权利人能与谷歌平等相对,权利得到应有的维护,获得应有的利益,最好能有效地组织起来,以团体的力量主张权利。
“我们一直想与谷歌正面交涉,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应。我们希望,谷歌至少能有一个明确的态度,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对我们置之不理。”他说。
记者就此问题多方面联系了谷歌中国公司相关部门,但截至发稿时,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数字图书领域现状堪忧
谷歌事件关系到谁来主宰未来的数字图书馆
“数字图书馆的背后商机无限,如果掌握了大量的读者、作者群,那么以后可能带来衍生的服务模式非常多。这块市场,将是未来争夺的重要目标。”律师杨立表示,这件事情所涉及的,不仅仅是出版社和出版人的利益,它将关系到谁来主宰未来的数字图书馆,实际上就是谁来掌控全世界范围内巨大的文化资源。
“谷歌数字图书馆所产生的版权问题,是在我们预料之中的。”北京大学互联网法律中心主任张平教授说,早在1999年,中国国家图书馆已经开始开发中国数字图书馆工程,业内当时已经预见到,数字图书馆将是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
目前,国内的数字图书馆面临的最大问题是:
如果严格按照先授权后使用的交易模式,高昂的交易成本,阻碍了大量交易的进行;但如果不按传统模式,就有可能遭遇侵权诉讼官司,面临巨额赔偿。
“我们的数字图书产业发展了十年,最有名的超星、方正Apabi等,也只有三四十万册的容量,这跟谷歌上千万册的数字图书馆相比,形不成任何竞争优势。”张洪波告诉记者。
对此,张平教授认为,从产业发展角度看,她反对与谷歌和解,因为谷歌数字图书馆的庞大势力一旦形成,将对我国的数字图书产业产生强大的阻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顺德说,“谷歌案是一记警钟,让业界不得不思考中国的数字出版产业如何发展和突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