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培训班会议召开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红灿为基层秘书长讲课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副会长许一新作工作报告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童天武作工作总结
全省13个地级市及区县秘书长在听课
(江苏消费网讯)10月15日,为期两天的江苏“全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培训班”工作会议在南京顺利落下帷幕。期间,中国消费者协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为来自全省13个地级市及区县的140多位基层消协秘书长,就江苏省消协系统在开展诉调对接等消费维权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成绩,及如何进一步推动维权工作创新与发展等有关课题进行讲课。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王政勇在讲课中提到,江苏省高院与省消协自去年3月份联合发文开展消费维权“诉调对接”工作,有效降低了消费者维权成本,提高了维权效能,取得优异成绩。据介绍,依据最高院关于“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文件精神,今后我省高院与省消协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中,对于符合程序的消费纠纷案件,各地消协的调解协议将具有民事合同的效力,使绝大部分矛盾纠纷在调解阶段得到化解。
会议期间,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红灿听取了江苏省消协的工作汇报,他对江苏省消协在基层维权网络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尤其高度肯定了省消协运用创新思维,与法院系统联合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取得的成效。
本次培训会议的另一大亮点是,杨红灿秘书长以《新形势下的消费维权工作的发展与创新》为课题为全省基层消协秘书长授课。他从我国消费维权的意义、历史、现在、趋势四个方面进行论述,并且对国内、国际上的消费维权工作的典型实例进行分析讲解。
会议上,杨红灿秘书长举例《中国消费者报》于今年9月30日刊发的《消费维权提醒机制带来“三多三少”》一文,介绍江苏省连云港市消协针对消费者投诉反映的存在恶化发展苗头的问题,及时向经营者发送消费维权提醒通知书,他指出这项工作符合了国家工商总局周伯华局长关于前移消费维权关口的工作部署精神,同时,勉励基层消协同志有更多创新性地工作方法推进消费维权事业发展。
此外,培训期间,江苏省工商局消保分局副局长陈德美作了《食品安全法》与消费维权的讲座。
(孙林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