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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客管部门:市民6种情况可拒付车费
江苏消费网 (2009-08-07)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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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文明办近日通报了南京七月份公共文明指数实地考察测评结果。测评中,新增了对出租车等公共文明指数的测评,68辆被考察的出租车中,有56辆存在驾驶员拒载、不主动出示发票等问题。南京市客管部门昨通过媒体告知市民,遭遇到6种情况可拒付车费。

  记者从客管部门了解到,如果乘客发现驾驶员没有做到以下六点,都可以拒付车费:驾驶员没有按照规定展示营运证件和服务资格证件(正确的展示应是将证件正面对着乘客、无遮挡);没有按照规定出具合法有效的车票票据;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没有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故意绕道;没有公示收费标准。而对于如何应付“拒载”的司机,客管处的工作人员也现场向市民传授了“妙招”。“如果你只是站在车外问驾驶员‘某地去不去’,驾驶员说‘不去’,那驾驶员是不算拒载的。”工作人员说,但只要坐上车、说出你想去的目的地后,驾驶员再说“不去”,那么乘客就可以拨打客管处的投诉电话86655664进行投诉,客运治安管理机构便会对拒载的司机进行相应的处罚。

  不过,客管处的工作人员也提醒市民,如果乘客没做到下列四点,司机同样可以拒绝提供营运服务:前往目的地所经道路无法行驶;携带的物品超大、超重或者可能污损车辆;携带宠物上车;精神病患者无人监护、酗酒者丧失自控能力无人陪同。但出租车司机如何认定精神病患者及酗酒者,客管部门称目前尚无相关标准。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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