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报业集团驻广州记者 姚嘉莉 通讯员 胡燕妮 李 文)玻璃标称为“水晶”,不查不知道,珠宝玉石市场里面存在许多猫腻。记者从今天省工商局召开的2009年第二季度流通领域金银珠宝商品质量监测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省工商局共抽查了省内7市流通领域57家销售企业销售的金银饰品、珠宝玉石共102批次,经检验,合格28批次,不合格74批次,合格率27.5%。剔除纯标签不合格的48批次外,商品质量合格76批次,质量合格率为74.5%。
据了解,本次抽检存在的普遍问题是标识不规范和缺项。抽查中发现, 有些把“18K金”标注为“G18K”或“G750”,“翡翠”标注为“玉”,前者金属材料名称未使用规范中文,后者没有标注具体珠宝玉石名称,标注的产品执行标准与实际产品不符,这种标识不规范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将对消费者不利。
此外,本次抽查还发现有少数企业存在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现象。如有些商家直接把玻璃标称为“水晶”,把染色石英岩玉标称为“翡翠”。以上现象均不符合国标GB/T16552《珠宝玉石名称》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