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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骗子守在法院门口收“捞人经费”
江苏消费网 (2009-07-29)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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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因犯诈骗罪三次入狱的累犯,在最近一次取保候审期间竟然跑到狱友家中行骗。狱友母亲思子心切,轻信了他的话,先后拿出14000元托他到法院疏通关系。近日,这名诈骗犯被南京高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张鹏是个“资深”骗子,从1993年以来,他因犯诈骗罪先后三次被判刑,2006年才刑满释放。出狱后,他不思悔改。2008年9月,又因涉嫌诈骗罪被关进看守所,后被取保候审。因为没有经济来源,他欠下一屁股债。债主们纷纷追债,令他焦头烂额。无计可施之下,张鹏想起了2个月前在看守所认识的小姚,小姚的家人一直在想办法“捞”他。 

  张鹏很快找到小姚家。他自称是小姚的好兄弟,前不久打架被关进看守所,是花钱找关系取保候审出来的。姚母一听这话立马被吸引了,张鹏马上表示,自己认识高淳法院的人,可以帮忙办理取保候审,但需要钱疏通关系。为了使对方相信自己,他特意约对方第二天上午在法院门口见。 

  姚母对张鹏的话信以为真,第二天带着4000元现金来到法院门口。张鹏早已等候在此。姚母打消了最后一丝疑虑,安心等消息。之后,张鹏与姚母保持电话联系,不断通报“进展”。就这样,姚家先后4次给了他14000元。最后一次要钱时,他一口承诺,晚饭前就把小姚送回家,当小姚一家人满心欢喜地在家准备晚饭时,张鹏却悄无声息地消失了。 

  时间到了2009年1月,张鹏在某洗浴场大厅休息时,与修脚师傅刘某攀谈起来。刘某告诉张鹏,他儿子有台挖机,专门帮人挖蟹塘。张鹏一听,马上对刘某说,县政府边上有块地要动工,他认识人,可以帮忙找关系,让刘某的儿子接下挖地工程。正说着,刘某儿子来了,他对此很感兴趣,跟张鹏交换了手机号码。3天以后,刘某打电话询问情况,张鹏一听觉得机会来了,当即表示马上帮忙联系。再接下来的几天内,他以找“主任”“意思意思”为名,骗走刘某父子5000元。 

  同月,他在另一家浴室使用类似方法,骗得急于承接工程的邢某7000元。 

  2009年2月10日,经受骗人报案,张鹏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在审讯过程中,他交待说,他谎称认识的“法官”、“主任”等“能人”,全是编出来的,根本不存在。 

  高淳法院审理后认为,张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据此作出前述判决他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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