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殿学)因认为安吉尔饮水机自燃导致自家两层楼被烧毁,消费者陈先生起诉深圳安吉尔饮水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索赔289万余元。而安吉尔公司否认饮水机自燃,并称消防部门未按程序将火灾原因认定书送给他们,将消防部门诉至法院。
陈先生诉称,2002年11月,他购买了两台安吉尔饮水机。去年9月28日晚11时36分左右,他的住所发生火灾,大火将他住所的二、三层及阁楼内装修和存放的物品全部烧毁。
案件开庭审理时,陈先生出示了宣武公安消防支队出具的《火灾原因认定书》,认定书结论为:起火物为饮水机。
陈先生说,火灾给他造成289万余元的损失,安吉尔公司应该赔偿。
对此,安吉尔公司代理人予以否认,称根据常识,饮水机即使自燃,过程也很慢,不可能很快烧毁两层楼。该代理人还表示,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原因认定书》,没有按程序送给他们,他们为此已起诉消防部门。
宣武法院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两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