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 峰/文 谢正军/图
虽然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刚刚出台,但很多企业早就掀起了“以旧换新风暴”,不少商家也都推出了以旧换新活动。企业的积极参与和大幅让利,刺激了人们的消费热情,在市场上涌起一股消费热潮。但业内人士提醒说,一些不法厂商有可能借机设置消费陷阱,消费者在换购时要提防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随意估价 损害消费者利益
虽然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家电换购的程序,但有些商家却没有按规定的步伐走,而是自行设计了换购程序。记者了解到,商家自行规定的程序大概也是分三步进行的:第一步是消费者到卖场参加换购活 动,以零售价购买产品;第二步是卖场指定的旧家电回收商上门估价回收;第三步是消费者凭回收商开具的回收凭据到卖场折返现金。如此一来,就给了回收商随意估价的机会。
河北消费者李先生购买空调时就实实在在地被回收商随意估价坑了一把。李先生在当地一家卖场参与以旧换新活动,购买了一台价格为2888元的1.5匹壁挂式空调,当时商家称提供旧空调可以折返现金500元。可是两天以后,卖场指定的回收企业员工上门拆卸旧空调,却称这台旧空调使用时间太长,已经报废,最多只能折价150元,这个价格和街头小贩出的价格一样,远远低于商家承诺价。
但是新机已经买回,要退也非常麻烦,而且天气也热了,旧空调不拆,新空调就没法安装。无奈,李先生只好“认可”了回收人员的估价,让他赶紧把旧空调拆走了。而李先生最后拿着回收人员开具的凭证只从卖场折返了150元的现金。
抬高售价 白赚旧家电
国家以旧换新政策规定: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消费者可以得到所购产品价格10%的补贴,产品种类包括电视、空调、洗衣机、冰箱、电脑等5类。但是很多厂商推出的活动都远远超过了这个规定,不仅将电饭煲、电磁炉、电风扇等几乎所有的产品都包含在内,还大幅提高了旧家电的抵扣价格。消费者不论提供什么样的小家电都能换购自己所需要的产品。不过,如果仅仅以此就以为消费者得了多大的便宜,那就错了,因为企业一般都限定了换购产品的范围,有的甚至故意提高了产品的售价。
杭州消费者何先生向记者诉说了他参与以旧换新活动被坑的经历。何先生在杭州一家电卖场看到某彩电企业在搞以旧换新活动,旧电视不论好坏都可抵扣1000元,就心动了,他看中了一台标价5199元的37英寸液晶电视。销售人员承诺,只要提供一台旧电视,就能补贴他1000元,也就是说,这台5199元的彩电4199元就能抱回家,而且销售人员相当爽快,还主动抹掉了199元的零头。5199元直降到4000元,何先生心里泛起了小浪花,莫非真的捡到了大便宜?销售人员看何先生还在犹豫中,便使出了撒手锏:“拿其他旧的小家电,同样能补贴你1000元!”
何先生想到家里刚好有一个用坏了的电饭煲,于是就赶忙回家拿了来,然后又付了4000元,高高兴兴地把彩电搬回家了。可慢慢地,他越想越不对劲,都说“买的没有卖的精”,一个用坏的旧电饭煲能抵扣1000元?他这才想起到别的商场对比。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他买的那台电视在别的商场标价只有4122元,如果以旧换新,可以抵掉500元,也就是3622元,直接购买也能优惠300元。
本以为得了优惠,结果却是白送了一台电饭煲,还多掏了几百元,感到受了欺骗的何先生要求卖场退货,但是卖场以产品没有质量问题为由拒绝退货。值得庆幸的是,最后几经周折,在何先生的坚持下,卖场终于为他办理了退货,随后何先生在另一家卖场以换购的方式,最终以3622元的价格购买了那款彩电。
而据一个与记者熟悉的销售商透露,现在卖场里很多家电产品的标价都是产品刚上市时候的价格,这个价格从来都不是产品的真正售价,即便不搞以旧换新活动,售价也会低于标价。但如果搞以旧换新活动,很多厂商就会以标价来计算换购价,这实际上是变相抬高了换购产品的零售价。消费者如果不了解内情,就很容易落个“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结果。
国家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商品已经明码标价后,实际的销售价格与其不符,很难界定为价格欺诈。“不同的消费者承受能力不同,所以讨价还价后,实际销售价格都不同。”该负责人提醒说,要防止标价虚高,还得消费者擦亮双眼,价比多家。
搭车跟风 山寨机坑人没商量
还有一些不法商家假借以旧换新兜售山寨家电,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重庆南岸区消费者廖女士告诉记者,她前不久通过以旧换新买回的热水器,竟然是台山寨机。
廖女士告诉记者,她看到小区居委会门口在搞以旧换新活动,就去看了看,发现可以换购某名牌热水器,就心动了,因为家里的热水器已经用了很多年,担心有安全隐患。销售人员同意她家的旧机折价300元,这样,廖女士又支付了480元,换购成功。第二天,商家派人送来了新机器,并拆走了旧的热水器,同时送货人员还带走了包装箱。可用了两天后,廖女士发现新热水器外观虽然是新的,但是调节温度的3个旋钮已经生了锈,于是仔细检查,发现该热水器顶端印有6个字母,与她要购买的品牌英文拼法十分相似,但部分字母已经开始脱落,也没有中文标注,她这才发觉上了当。廖女士打电话找销售人员要求退货,但销售人员表示不能退。又打电话,对方干脆说已经辞职了。
廖女士告诉记者,她后来在另一家商店发现该山寨机的标价只有500元,讨价还价之后320元就能买到。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些不法商家假借以旧换新推销假劣产品、坑害消费者的事情时有发生。日前,在北京程庄北里小区门口,记者看到一些人在举办影碟机以旧换新活动,并打出了“落实国家以旧换新政策,让利消费者”等招牌,引来了众多小区居民参加。但记者发现他们推销的产品竟都是些山寨机和一些不知名的品牌,而且这些山寨机的标价比正规品牌在卖场里的标价还要高,即使算上以旧换新的折扣,与正规品牌的价格也相差无几。
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以以旧换新的方式消费,也应享受三包服务。但如果不知道销售方固定的销售地点,投诉处理起来比较困难。
补贴购物券 涉嫌强制消费
国家以旧换新政策共规定了5类产品可以享受政策补贴,但是为了吸引消费者,一些卖场将产品范围大大扩展,延伸到了各类小家电领域,并且宣称自筹资金,让利消费者。本来这是对消费者有益的事,但是一些商家在推出此类活动时,用购物券代替现金补贴,让消费者烦恼不堪。
北京消费者王先生向本报投诉称,他参加某家电卖场的以旧换新活动时,掉进了卖场设置的购物券陷阱,最后不仅购物券作废了,还白白损失了一台旧燃气灶。
王先生说,他在媒体上看到某卖场“率先启动厨房电器以旧换新补贴10%”的广告,因为此前已经知道国家出台了以旧换新政策,所以就到卖场准备换购一台燃气灶。由于不放心,王先生还特意打电话到卖场咨询,接电话的工作人员明确告诉他消费者可凭指定回收公司开具的回收凭证及购机发票,领购新机发票金额10%的专项补贴。于是王先生就花2000多元买了一台燃气灶。购买时服务人员表示要先按全款交钱,然后待回收公司将旧燃气灶回收后,才能够享受到10%补贴。于是王先生就支付了全款。两天后,回收公司工作人员上门收走了旧燃气灶,却给他开具了一张200元的电器购物券。王先生对此提出质疑,回收公司的人表示,补贴并非是补贴现金,而是补贴卖场的购物券,下次购物时才能够使用。直到这时,王先生才发觉上当了。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助理韩华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商家利用国家政策,在回收旧家电时用购物券代替,如果没有事先告知消费者,就是欺诈行为。而且补贴购物券,又指定购物券的使用范围,有涉嫌强制消费的嫌疑,消费者在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时要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