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单位出国擅自延长停留时间;24部门会议费和公务出国费下降
本报讯 (记者杨华云) 审计署对24个中央部门的会议费和公务出国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发现,在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和进一步加强公务出国(境)管理的要求下,费用支出明显下降。
对上述问题,12个部门成立了会议费清查小组,5个部门已对有关人员给予政纪处分。
■ 专家观点
“行政费有较大压缩空间”
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反腐专家林喆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政府首次对一直神秘的行政费用进行公布,“虽然只涉及24个中央部门,但这样的公示已是很大进步。”
林喆分析称,2008年会议费和公务出国费之所以双双下降,且降幅不低,主要是因为去年中纪委对公款出国游进行了集中整治,加之地震后中央倡导勤俭办公,“各个单位顶风作案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从总量来看,这个数据依然不低,还有很大压缩空间,同时也要防止整治行动一过,很多单位又开始重新巧立名目组织出国游这些活动。”
本报记者 李静睿
【基础教育】
学校违规收费5亿元
本报讯 (记者杨华云)高校债务尚未化解,中国又出现了中学负债的问题。
审计署在对城市基础教育经费审计调查中发现,部分学校大量举债,抽查的17所示范中学2008年9月底债务余额共计20.81亿元,平均每所学校负债1.22亿元,借入的资金主要用于校区建设。
此外,由于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相对有限且分布不均衡,2006年至2007年,19个调查城市的一些教育部门和学校违规收取择校、补课、赞助等费用5.02亿元,部分城市违规统筹使用、挤占挪用基础教育经费18.08亿元,一些地区和部门滞留基础教育经费24.31亿元。
【国资流失】
13央企流失国资63亿
本报讯 (记者杨华云)此次审计报告还涉及到对13户中央企业的审计,由于决策失误等原因造成60多亿国资流失。
审计署对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等13户中央企业的审计显示,13户企业多计利润12.86亿元,少计利润53.69亿元,多计资产9.67亿元,少计资产58.47亿元,而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善和违规操作等,造成损失和国有资产流失63.72亿元。
此外,审计署以汽车业为例,由于“市场换技术”有关规定不健全,不仅影响到“市场换技术”的实施效果,还一定程度压缩了自主品牌的市场空间。
审计署表示,在与国外公司合资合作中,由于自主技术、品牌、产品制造和营销网络等方面保护中方权益、推进“以市场换技术”的规定不健全,造成了上述问题。
■ 部门回应
“利润变化不应算国资流失”
对于审计署表示国企决策失误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国资委有关人士表示,国有资产流失关键要看如何认定,如果说是进入了个人腰包肯定算国有资产流失,但是企业自身经营利润发生变化就难以计入国有资产流失的范畴。“企业自身经营决策过程和环境非常复杂,往往一些大的投资决策,眼前可能很难看出未来的变化,如有的国有家电企业曾大力投入显像管技术和生产,但后来发现被平板电视潮流所取代。如果未来国有企业经营损失都扣上这个帽子,企业经营发展将会畏首畏尾,也失去创新的动力。”
本报记者 钟晶晶
【六家金融机构审计情况】
违规发放假按揭、违规向房企贷款 215亿元
向不符合产业政策或未经批准投资项目贷款 106.9亿元
贷后监管不严致资金违背贷款用途 43.6亿元
已收回违规发放的贷款 273亿元
【19城市教育资金审计情况】
违规收取赞助等费用 5.02亿元
违规使用挪用基础教育经费 18.08亿元
滞留基础教育经费 24.31亿元
17所示范中学负债 20.81亿元
【17省份电力建设审计】
新增发电装机容量 35%未按规定报批准
抽查建设用土地 40%有越权审批等问题
2004年至2007年少征、漏征差别电价 7.9亿元
【重点工程】
三峡国际公司多收费千万
本报讯 (记者杨华云)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程建设中,近一半的分项目没有按规定招标。
审计署对该工程自2007年一直在进行跟踪审计,刘家义指出,审计抽查总金额38.17亿元、完成比例在90%以上的264份工程合同,实际完成投资累计超出合同金额10.97亿元。
工程招标方面也存在问题,审计报告指出,在该工程应招标的464个分项目中,219个未按规定招标,而三峡总公司所属三峡国际公司在代理招标过程中,根据内部标准收取代理费2571万元,超出国家标准收费1010万元。
【涉案人员】
涉案厅局干部42人
据新华社电 200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表明,一年来,审计发现并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119起,涉案人员221人,其中厅局级42人。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说,从审计发现的案件线索情况看,大都具有违法犯罪主体侵占和转移国有资产以牟取非法利益的特征,但犯罪形式、手段和方法隐蔽多样,主要表现有:滥用职权、违规决策以牟取小团体或个人利益;相互串通转移侵占国有资产,这类案件多属于“窝案”、“串案”;虚构交易、虚假担保、违规操作甚至内外勾结骗取银行贷款;利用专业优势或内幕信息操纵股价从中牟利。
【财政体制】
基层政府自主财力不足二成
县级财政支出占18省份财政支出一半
本报讯 (记者杨华云)此次审计报告专门就财政体制的审计调查情况进行了报告。刘家义指出,基层政府自主调控财力较少,2007年,所调查的18个省(区、市)县级政府能自主调控的财力仅占其可用财力的19.3%。
县级财政支出压力大
审计还发现,县级财政支出占18个省(区、市)财政支出总额的54.8%,却承担了73%的财政供养人口和8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生、城镇低保人员的支出,相当部分支出靠上级转移支付维持和支撑。
财力自主能力不足的同时,不同地区之间财力不均衡则拉大了各地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水平差距,审计发现,18个省(区、市)中,按财政供养人口计算,东、中、西部的省本级2007年人均可用财力分别为16.98万元、7.3万元和10.38万元。
800多亿未纳入预算管理
审计发现,18个省(区、市)中,有13个省本级预算2007年少编中央专项转移支付2127.71亿元,有848.26亿元土地出让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
审计抽查的43个开发区,财政收支未纳入其所属市本级预算管理的有31个,刘家义表示,“这种做法,既影响了预算的完整性,也不利于人大和政府的有效监管。”
刘家义透露,对上述问题,相关地方政府正在陆续将土地出让收入等应纳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 北京现状
北京市区财力比例43:57
区县“事权”“财权”双双扩大
本报讯 (记者蒋彦鑫)自2000年以来,北京3次完善市与区县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目前,北京市区两级财力比例达到43:57。
对于审计署的公告,昨日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就北京而言,经过2000年、2005年、2008年三次财政体制完善措施之后,区县政府自主调控财力的能力大大增强,区县“财权”“事权”双双扩大。
据了解,此前,北京市与区县财力比例约57:43;去年12月25日,市财政局宣布将实行新的市与区县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其核心内容是将超过200亿元的财力下放区县;同时把增收空间大、区县征管效率高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远郊区县水资源费以及农村电费附加收入,由市、区县共享收入调整为区县固定收入,用于公共设施维护建设。
改革之后,北京市区财力比例为43:57,区县财力大大增强。拥有更大“财权”的区县政府将可以更为灵活地统筹安排资金使用,集中财力办大事。与之同时,一些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项目,也“连事带钱”一并划转区县,由区县政府统筹安排。
■ 专家观点
“应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基层政府自主调控财政的权利太少,中央应该适当增加规范一般性转移支付,使得地方的财力能够支撑其承担的“事权”。
汪玉凯建议应该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制度,通过财政体制调整,使得地方的事权和财力匹配,地方政府的财力能够支撑所办的事情。具体如何操作,他认为应该最大限度地缩小专项转移支付的比例,而适当增加一些可供地方支配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以给地方一定的可支配财政。
但事实上,现在我国专项转移支付太多,而一般性转移支付的量则相对比较少。专项转移意味着专款专用,地方没有任何支配权。一方面专项转移支付容易造成“跑部进钱”,而一般性转移支付少使得地方可支配收入很少,造成地方政府大量出卖土地,以增加财政收入。(鲍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