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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部分政府部门五一放假七天
江苏消费网 (2009-05-06)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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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部分政府部门五一放假七天 含四天年假

    本报讯 (记者 李静睿)虽然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此前曾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关规定的通知》,并要求全省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办关于节假日放假安排的要求,不再进行调休。但据本报记者从多位广东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处确认的消息,本次“五一”假期仍有相当数量的政府机关实行了七天长假,即从五月一日放假至七日。

  广东省政府三月底曾表态,个人有意愿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在“五一”期间休长假的,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规定,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和职工本人意愿,灵活安排。

  据本报多方了解,本次“五一”假期安排也基本按照这一思路进行,如广东省、广州市以及广州各个区政府均放假七日,需占用四天年假,但并不强制调休。地级市则可参照这一方法自行安排,如韶关市政府也实行了七天长假。但与此前的五一黄金周不同的是,放假单位均安排了相当数量的人员值班,如作为窗口单位的广东省民政厅。

  仍有部分机关实行了与全国一致的放假制度,如法院、检察院、证监局均从五月四日起正常上班。另据本报了解,本次放假广东省政府并未有正式文件下发,而是各个单位领导通过口头传达的方式,传达时也强调了自愿原则,由于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下的职工仅有五天年假,也有部分人员未选择这一时机休假。

  有广东省公务员对本报记者表示,身边的大部分人员支持这一方式,因为“既灵活又基于自愿”,但也有企业职工表示,这一休假方式仅涵盖公务机关,“有失公平”。

  ■ 新闻背景

  “五一”长假风波

  2008年,中国实行了9年的“五一黄金周”由长假变为短假。

  今年,广东率先重启“五一”黄金周。3月25日,广东省出台了2009年“五一”休假方案,“五一”假期重新调整为七天。

  各地欲效仿广东省做法恢复“五一”长假。重庆、湖南、新疆等地向有关部门建议,希望恢复五一黄金周。此外,杭州、苏州、南京也打算联手恢复五一长假。

  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叫停各地恢复“五一”黄金周计划。

  3月27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办关于节假日放假安排的要求,不再进行调休。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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